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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Ⅳ 第Ⅱ部类之内的交易:即必要生活资料与奢侈品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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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第Ⅱ部类之内的交易:即必要

生活资料与奢侈品的交易

在第Ⅱ部类商品生产物的价值中,还有与v+m相当的成分,待我们研究。这种考察,与我们这里关心的最重要的问题,毫无关系。这个问题是:各个资本家商品生产物价值分为c+v+m的分割(这种分割,是以种种不同的现象形态为媒介的),得怎样适用于年总生产物的价值。这个问题,一方面由Ⅰ(v+m)与Ⅱc的交换解决了,另一方面是由我们以后要说的一点,由第工部类年商品生产物中的Ⅰc的再生产,解决的。因为Ⅱ(v+m)是在消费品的自然形态上存在的;更因为垫支给劳动者以支付劳动力的可变资本,大体是必须支出在消费资料上的;最后还因为在单纯再生产基础上,商品中那与m相当的部分,实际是当作所得而支出在消费资料上的;所以一看就明白,劳动者Ⅱ,将用他们由资本家Ⅱ那里受得的工资,购回他们自己的生产物的一部分,其大小,乃与他们在工资形态上受得的货币价值相当。由此,资本家Ⅱ,得将他们为支付劳动力而垫支的货币资本,复转化为货币形态;好像,他们仅曾以价值记号付于劳动者。只要劳动者用这种价值记号,购买商品生产物(那是他们自己生产的,但属于资本家)的一部分,这种价值记号就会复归到资本家手中;不过,在这里,这种记号不仅代表价值,并且是在它自己的金身或银身中。以后我们还要更细密论到,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可变资本,是怎样由劳动者阶级充作买者资本家阶级充作卖者的过程,流回来。但在此,成为问题的,是别一点;这一点,是必须在讨论可变资本怎样流回到起点那时候,讨论的。

年商品生产的第Ⅱ部类,是由许多产业部门构成的,但就其生产物言,则可分为两大副类:

(a)归劳动者阶级消费的消费资料。在它们是必要生活资料的限度内,那还是资本家阶级消费资料的一部分,不过其品质与价值,屡屡与劳动者的消费资料不同。为我们说明的便利起见,我们且把这全副类总括在一个表题下面,名之日必要消费资料。像烟草这一类的生产物,从生理的观点说,是否为必要消费资料,固系疑问,但我们且不问这一点;只要它是习惯上需要的,就把它算在里面。

(b)奢侈消费资料(Luxus-Konsumtionsmittel)。这是归资本家阶级消费的,只能与被支出的剩余价值交换,剩余价值是决不会归到劳动者手中的。

就a项说,很明白,为生产该类商品而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可变资本,必定会直接流回Ⅱ类资本家中那生产必要生活资料的部分(即Ⅱ类a项的资本家)手中。这种资本家,把和可变资本额(他们在工资形态上支付的)相等的生活资料,售卖给他们的劳动者。所以,虽说在各种不同的产业部门间有无数交易,并由此,依比例,将流回的可变资本分割,但就Ⅱa的资本家全体说,这种流回,总是直接进行的。这种交易是流通过程,其流通媒介则直接由劳动者所支出的货币供给。就Ⅱ类b项说,情形却是完全不同的。这个价值生产物全部,即Ⅱb(v+m),是以奢侈品的自然形态存在的。这种奢侈品,是和生产手段形态上的与Ⅰv相当的商品价值一样,不能由劳动者购买;虽说奢侈品与生产手段都是劳动者的生产物。所以,这一副类垫支的可变资本,虽将在货币形态上复归到资本家生产者手中,但其归流,不能直接进行,却须像Ⅰv一样间接进行。

比方,我们假设,在第Ⅱ部类全体中,v=500,m=500;但可变资本及与其相应的剩余价值,像下面这样分配:

副类a(必要生活资料):v=400,m=400;从而,必要消费资料的商品总量的价值400v+400m=800。那就是Ⅱa(400v+400m)

副类b(奢侈品价值):100v+100m=200。那就是Ⅱb(100v+100m)。

Ⅱ类b项的劳动者,在劳动力的给付上,得到货币100镑。他们就用这种货币,向Ⅱ类a项的资本家,购买值100镑的消费资料。这个资本家阶级复用这个货币,向Ⅱ类b项的资本家,购买值100镑的商品。由此,Ⅱ类b项资本家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可变资本,就收回了。

Ⅱ类a项的资本家由他们与他们自己的劳动者的交换,在货币形态上,收回400v。而他们的由剩余价值代表的生产物的四分之一,则移转给Ⅱb的劳动者。Ⅱb的100v,也由此,在奢侈品形态上被买去了。

现在,假设Ⅱ类a项的资本家与Ⅱ类b项的资本家,是以相同的比例,将他们各自的所得,分别支出在必要生活资料与奢侈品上。比方说,二者都以所得的五分之三支出在必要生活资料,五分之二支出在奢侈品上。那就是,Ⅱ类b项的资本家,以其剩余价值所得400m的五分之三(即240),用在他们自己的生产物上,即必要生活资料上;五分之二(即160),用在奢侈品上。Ⅱ类b项的资本家,也以其剩余价值100m的五分之三(即60),用在必要生活资料上,五分之二(即40)用在奢侈品上。后一部分奢侈品,在这一副类之一内生产,也在这一副类之内交换。

由(Ⅱa)m得到的奢侈品100,是这样流入Ⅱ类a项资本家手里的;即,如我们以上所说,在Ⅱ类a项的400m中,有100是在必要生活资料形态上,与Ⅱ类b项等额的奢侈品相交换,还有60的必要生活资料,与Ⅱ类b项60m的奢侈品相交换

总计算如下:

Ⅱa:400v+400m;Ⅱb:100v+100m

(1)Ⅱ类a项的400v,是由Ⅱ类a项的劳动者消费的;此等劳动者的生产物(必要生活资料),即由此400v代表一部分;此等劳动者也即向他们那部类的资本家生产者,购买此400v。此等资本家,即由此将400镑货币——这是他们的可变资本价值,由他们付给这些劳动者当作工资的——收回。用这种货币,他们可以重新购买劳动力。

(2)在a的400m中,其一部分,恰与b的100v相等;那就是,a的剩余价值的四分之一,将这样实现在奢侈品上:b的劳动者,由该类b项的资本家那里,受得100镑的工资;他们就用这100镑,购买Ⅱ类a项的m的四分之一,这个m,是在商品即必要生活资料形态上存在的;a的资本家,则用这个货币,购买等价值的奢侈品,那等于100v(b),为全部奢侈品生产之半数。由此,b的资本家,也在货币形态上,将他们的可变资本收回了,并由劳动力的购买的更新,重新开始他们的再生产;因为,第Ⅱ部类全体的不变资本,已经由Ⅰ(v+m)与Ⅱc的交换,代置。奢侈品生产的劳动者的劳动力,因他们生产物中与他们工资相等价的部分,将由Ⅱ类a项资本家购去充消费基金,故能重新被卖出。〔第Ⅰ部类劳动力的售卖,也是这样的;因为,与Ⅰ(v+m)交换的Ⅱc,是由奢侈品与生活资料二者构成;而由Ⅰ(v+m)更新的东西,则由奢侈品与必要生活资料二者的生产手段构成。〕

(3)现在我们再就二副类资本家间的交换,来讨论a与b的交换。以上,我们已将a的可变资本(400v)和剩余价值一部分(100m),和b的可变资本(100v),解决掉。我们又会假定,二副类资本家的所得,平均是以五分之二的比例用在奢侈品上,五分之三的比例用在必需品上。除已经用在奢侈品上的100不说外,a项全体尚有60用在奢侈品上,b项全体依同比例也尚有40用在奢侈品上。

Ⅱ类a项的m是以240用在生活资料上;160用在奢侈品上。240+160=400m(Ⅱa)。

Ⅱ类b项的m,是以60用在生活资料上,40用在奢侈品上。60+40=100m(Ⅱb)。最后的40,将在他们自己的生产物的形态上,由该项资本家消费(其剩余价值的五分之二);用在生活资料上的60,则由该项资本家,以其剩余生产物的60,交换a项的60m而得。

所以,对于第Ⅱ部类资本家全体,我们可得下式:(在此式中,a副类的v+m,是存在必要生活资料形态上,b副类的v+m则存在奢侈品形态上):

Ⅱa(400v+400m)+Ⅱb(100v+100m)=1000;

由其变动,又实现为下式:

500v(a+b)+500m(a+b)=1000。

在此式内,500v(a+b)是由400v(a)加100m(a)实现的;500m(a+b)是由300m(a)加100v(b)加100m(b)实现的。

分别考察a与b。其实现当如下

为求说明单纯起见,假设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比例,在a与b为同一(这并不完全是必要的)。如此,在a的v为400时,其不变资本为1600,在b的v为100时,其不变资本为400,因而,关于第Ⅱ部类的a与b,我们将得下二式:

(Ⅱa)—1600c+400v+400m=2400

(Ⅱb)—400c+100v+100m=600

合计—2000c+500v+500m=3000

准此,在第Ⅱ部类的2000c中〔那在消费资料形态上,与第Ⅰ部类的2000(v+m)交换〕,有1600交换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手段,400交换奢侈品的生产手段。

第工部类的2000(v+m),也将分割为二。其一为(800v+800m)Ⅰ,充作a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手段,计1600。其他为(200v+200m)Ⅰ,充作b奢侈品的生产手段,计400。

有一大部分的真正的劳动手段,和原料补助材料等等,是二部类相同的。但若所论为Ⅰ(v+m)总生产物的各价值成分的交换,则上述的分割,殆全无关系。上述第Ⅰ部类的800v和同一部类的200v,都将因工资支出在第Ⅱ部类消费资料1000c上面,得以实现。又,为此目的而垫支的货币资本,也将均等地,分配在第Ⅰ部类的资本家生产者间,并流回到他们手上;那就是,比例于他们垫支的可变资本,在货币形态上,由他们收回。从另一方面,就Ⅰ类1000m的实现来说,各资本家也会均齐地(即比例于各自的m的大小),由Ⅱc的后半1000中,取出600Ⅱa及400Ⅱb的消费资料来。那就是,将Ⅱa不变资本代置的资本家,将在600c(Ⅱa)中,取出480(为五分之三),在400c(Ⅱb)中,取出320(为五分之二),合计800。将Ⅱb不变资本代置的资本家,也将在600c(Ⅱa)中,取出120(为五分之三),在400c(Ⅱb)中取出80(为五分之二),合计200。二者总计,为1000。

在这场合,在第Ⅰ部类和第Ⅱ部类,可变资本对不变资本的比例,是随意假定的。这种比例在第Ⅰ部类第Ⅱ部类及各副类皆为同一的假定,也都是随意的。我们假定这种同一性,纯系为求简单之故。即假定其比例互相不同,也绝不致变更问题的条件及其解决方法。但在单纯再生产的前提下,我们可以得到如下的必然的结论:

(1)年劳动在生产手段自然形态下创出的新价值生产物(那可分为v+m),与年劳动其他部分,在消费数据形态上再生产的生产物价值中的不变资本价值c,相等。如其比Ⅱc更小,则不能完全将Ⅱ的不变资本代置;如其比Ⅱc更大,则将有超过额不能利用。在此二场合,单纯再生产的前提,都发生动摇。

(2)就那在消费资料形态上再生产的年生产物而言,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可变资本v,在其受领者为奢侈品劳动者的限度内,仅能由其受领者,实现在必要生活资料中的一部分上,那一部分,原来是代表该类资本家生产者的剩余价值的。是故,投在奢侈品生产上的V,就其价值而言,必与在必要生活资料形态上生产的m的一个相应部分相等,必较这个m——(Ⅱa)m——的全部为小。又,奢侈品资本家生产者所以能在货币形态上将其可变资本收回,也即因这v能实现在这个m的这一部上。这种现象,与Ⅰ(v+m)实现为Ⅱc的现象,正好相像;不过,在这第二场合,(Ⅱb)v是实现为(Ⅱa)m的等价值的一部分。这种事情,在年总生产物实际加入年再生产(以流通为媒介而行的再生产)过程的限度内,乃是年总生产物分配上的质的规准。Ⅰ(v+m)只能在Ⅱc之上实现,Ⅱc也只因有这种实现,故能更新其为生产资本一成分的机能。同样,(Ⅱb)v只能在(Ⅱa)m一部分之上实现,(Ⅱb)v也只因有此,故能转化为货币资本的形态。当然,以上所述,都只在下述限度内适用:即,这一切都实际为再生产过程的结果。比方说,Ⅱb资本家所使用的v货币资本,不可是由信用从他处取得的。反之,若从量的方面说,年生产物各部分间的交易,又只能在下述限度内,像上述那样保持均衡:即,生产的规模与价值比例,保持不变,且无国外贸易改变此严格的比例。

亚当•斯密说,Ⅰ(v+m)归为Ⅱc,Ⅱc归为Ⅰ(v+m),还更常常的,更不合理的说,Ⅰ(v+m)是Ⅱc的价格(或价值,他是指交换价值)的诸成分,Ⅱc为Ⅰ(v+m)价值的成分全部。如果像这样说,我们也可说,且必须说,(Ⅱb)v归为(Ⅱa)m,(Ⅱa)m归为(Ⅱb)v,或者说,(Ⅱb)v为Ⅱa的剩余价值的成分,(Ⅱa)m为(Ⅱb)v的成分,那就是,剩余价值分解为工资,即可变资本。可变资本也为剩余价值的一个“成分”了。但这种不合理的说法,实际是可以在亚当•斯密那里看出的。因为照他说,工资是由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这种商品价值又由包含在其内的劳动工资(即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的价值构成。他对于一劳动日的价值生产物在资本主义基础上所分成的诸断片(即v+m),是过于看重了;因此忘记了,在不同自然形态上存在的诸等价物,究竟是由有给劳动还是由无给劳动构成,乃是单纯商品交换上一件全然没有关系的事;因为在这二场合,生产上所费的劳动是一样多。还忘记了,A的商品充作生产手段,B的商品充作消费资料,在售卖后,其一的商品充作资本成分,他一的商品则充作消费基金(或如斯密说,当作所得来消耗)的事实,也是单纯商品交换上完全没有关系的事。个个购买者如何使用他的商品不是商品交换范围以内的问题,不是流通范围以内的问题,这决不致影响商品的价值。固然,在年社会总生产物的流通的分析上,我们必须考察其中各个成分的确定的用途,考察其中各个成分的消费的动因;但这一点,决不致影响以上所说的话。

在上述(Ⅱb)v对(Ⅱa)m的一等价部分的交易上,及(Ⅱa)m对(Ⅱb)m的交易上,我们未假定,Ⅱa和Ⅱb的个别资本家或其全体,是以相同的比例,将其剩余价值分用在必要消费对象和奢侈品上。其一可以用较多的部分在此种消费,其他可以用较多的部分在彼种消费。在单纯再生产的基础上,我们只假定,一个与全部剩余价值相等的价值额,实现为消费基金。限界就是这样规定的。在各部类之内,有的人多买a,有的人多买b。但此可互相抵补,故a类资本家阶级及b类资本家阶级,各个合起来看,乃是以相同的比例,参预此二类物品的使用。价值比例——a与b两类生产家在第Ⅱ部类生产物总价值中所占的比例份,从而,供给这诸种生产物的各生产部门之间的量的比例——在各具体场合,都必然是已经规定的;不过,为例解而定的比例,只是假设的罢了。如采用别的例解,那也不致变更各种质的因素,仅会改变量的规定。但若有任何事情会在a与b的比例量上引起现实的变化,单纯再生产的各种条件,也是会相应地发生变化的。

*    *    *

因(Ⅱb)v实现在(Ⅱa)m的一个等价部分上,故可推论说:年生产物中由奢侈品构成的部分越是大,被吸往奢侈品生产上的劳动力越是多,则依比例,(Ⅱb)v垫支的可变资本再转化为货币资本(那是当作可变资本的货币形态反复发生作用的)的过程,及Ⅱb所使用的那部分劳动者阶级的生存与再生产,——他们的必要消费资料的供给——便越须依存于资本家阶级的浪费。资本家阶级原来是以其剩余价值的大部分,用在奢侈品上的。

每一次恐慌,都会暂时减少奢侈品的消费。(Ⅱb)v复转化为货币资本的过程,将因此延缓迟滞。这种复转化过程将只能部分进行。奢侈品劳动者一部分,将因此失业,以致必要消费资料的售卖,也停滞并且减少。同时,为资本家所使役而得其奢侈支出一部分的不生产劳动者,(在这限度内,这种劳动者本身就是奢侈品),也被解雇出来。实则,这种劳动者在必要生活资料等等的消费上,本来也是占着很大的部分的。而在营业振兴时期,尤其是在诈欺的开花时期,情形却正好相反。在这时期,由商品表现的货币的相对价值,会在价值不发生变动时,由其他的理由,往下低落,以此,商品价格会不问其自身价值如何,腾贵起来。不仅必要消费资料的消费会增加。在平时,劳动阶级是不要用奢侈品的。奢侈品在平时大抵只能成为资本家阶级“必要的”消费资料。但在这时候,劳动者阶级(预备军也全成为现役军了),也可暂时享用奢侈品了。这种情形,唤起物价的腾贵。

说恐慌起因于有支付能力的消费或消费者的缺乏,那完全是一个重复语。资本主义制度,除知乞食者或盗贼的消费外,是只知有支付能力的消费。设有任何商品不能卖出,那就是这种商品不曾见得有支付能力的购买者,或消费者(无论商品购买结局是为生产的消费,还是为个人的消费)。但若有人说,这是因为劳动阶级在他们自身的生产物中所受的部分过小,其弊害,只要在生产物中给他们以较大的部分,或将他们的工资提高,想由此给这种重复语以更深的论据;我们就应答说,在恐慌之前,通例有一个时期,在这时期,工资通例会提高,年生产物中决定充消费用的部分,实际也有较大的一份,归劳动阶级。这种人,自以为在维护健全的“单纯”的常识。从这种人的见地看,这个时期,岂不宁可说会将恐慌离远,所以,好像资本主义包含有诸种与善意或恶意无关的条件,使劳动阶级得暂时享受相对的繁荣,但结局,这种相对的繁荣,常常变作恐慌来袭的警报[5]。

我们刚才讲过,必要消费资料生产与奢侈品生产间的比例关系,限制着Ⅱ(v+m)Ⅱa与Ⅱb间的分割,并进而限制着(Ⅱa)c与(Ⅱb)c间的分割。这种比例关系,触到了生产的性质与分量关系的根底,并且是生产总形成上一个本质的因素。

单纯再生产,就其本身说,乃以消费为目的。它虽以剩余价值的获得为个个资本家的发动的动机,但在这场合,剩余价值,无论其比例量如何,皆被假设为专供资本家的个人的消费。

在单纯再生产为扩大年再生产的部分,且为其最显著部分时,消费依然是动机。这种动机是与致富的动机相陪伴,又相对立的。但这个问题,在现实上是更复杂的;因为赃物——资本家的剩余价值——的共分者,会在资本家之外,以消费者的资格出现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