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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Ⅴ 制造业的资本主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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Ⅴ 制造业的资本主义的性质

多数劳动者在同一资本命令下的事实,不仅是合作一般的自然的始点,也是制造业的自然的始点。但制造业的分工,又使所使用的劳动者数的增加,成为技术上的必要。一个资本家所必须使用的劳动者数的最低限,现在,为已有的分工所预先规定了。若要得到进一步分工的利益,则劳动者数必须增加,且必须依照倍数来增加。但可变资本部分增大了,不变资本部分也必须增大;但除建筑物,熔炉等等共同生产条件必须增加外,原料的增加,还须比劳动者数的增加,更速得多。分工可以增加劳动的生产力,但劳动生产力增大了,则一定量劳动在一定时间消费的原料量,须依同比例增大。所以,由制造业的技术性质,我们可得一定律如下:每个资本家手里所必须有的资本最低额,必须提高;换言之,社会的生活资料和生产手段,必须益加转化为资本[39]。

机能的劳动体(funktionierende Arbeitskörper),在单纯的合作上,是资本的一个存在形态;在制造业上,它同样是资本的一个存在形态。由多数个部分劳动者构成的社会的生产机构,是属于资本家的。所以,由劳动结合而生的生产力,也会在资本的生产力这一姿态下出现了。真正的制造业,不仅使以前独立的劳动者,受资本的命令和训练,且曾在劳动者间,创立一个等级的组织。单纯的合作,大体说来,未变更个人的劳动方法;制造业却从根柢上把它革命了,并在根本上变革了个人的劳动力,制造业使劳动者化为一个畸形体。拉布拉达诸州的屠户,专为毛皮或脂肪,而杀去兽的全身;同样,制造业也牺牲一个生产冲动和生产能力的世界,拔苗助长地,助长他一部分的熟练。不仅特殊的部分劳动,分配在不同的个人间;各个人现在也把自身,分割为部分劳动的自动的原动机[40]。门纳尼亚斯•阿格利巴(Menenius Agrippa)的无稽的寓言——人只是他自己的身体的一部分——竟成为现实的了[41]。劳动者原来是因为自己没有生产商品的物质手段,所以把劳动力卖给资本;现在,他的个别的劳动力不卖给资本,即无由工作了。它的机能,只能发挥在这样的联络中;这种联络,必须在它售卖之后,才在资本家的工作场所内存在的。依照自然的性质,制造业的劳动者,不能独立作——他必须当作资本家工作场所的附属物,才能展开生产的活动[42]。耶和华的选民,在额上书有“为耶和华所有”的字样,分工却在制造业劳动者面上,烙印上了“为资本所有”的字样。

独立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像野蛮人把一切战争技术当作个人计略来行使一样,是以小规模,展开他的知识,判断,和意志的。但现在,这种种能力,只对于工作场所全体,才是必要的了。生产上的精神能力,就因为已在许多方面消灭,所以能在一方面把规模扩张。部分劳动者所丧失的东西,累积在和他们对立的资本上面了[43]。制造业分工的结果,劳动者是和物质生产过程的精神能力(那是当作他人的所有物,表现为支配劳动者的权力),相对立了。这个分离过程,开始于单纯的合作,发展于制造业,完成于大工业。在单纯的合作上,资本家是在个个劳动者面前,表现为社会劳动体的统一和意志。在制造业上,劳动者被畸形化为部分劳动者。在大工业上,科学是当作一种与劳动分离的独立的生产能力,为资本服务的[44]。

在制造业上,总劳动者(从而资本)富有社会的生产力,劳动者个别的生产力就必致于贫乏。“无智是迷信之母,也是产业之母。思虑与想象是易于错误的。手足的活动习惯,既与思虑无关,也与想象无关。所以,制造业最繁荣的地方,即是人类最少思索的地方。在那里,工作场所,可以看作是一座机械,而以人为其构成部分”[45]。事实也是这样,18世纪中叶的制造家,宁愿使用半白痴的人,来担任若干单纯的工作。但构成工业秘密的,也就是这种单纯的工作[46]。

亚当•斯密说:“大多数人的悟性,都是由他们日常的工作必然形成的。终生从事少数种单纯工作的人……没有使用悟性的机会。……他们普通是尽人类之所能,成为最愚钝最无智的”。斯密描写部分劳动者的愚昧以后,接着又说:“单调的固定的生活,自然会堕落他的志气。……那还会堕落他的身体的活动力,使他在惯作的部分工作之外,不能活泼地,持久地,运用自己的力量。他在他的特殊工作上,取得了技巧,但这种技巧的取得,不免把他的理智的,社会的,斗争的能力牺牲掉。在每一个改良的文明的社会内,这都是贫穷劳动者(即人民大多数)不可免的状态[47]。为要防止多数人民因分工而起的完全的萎缩,斯密曾提议以国家设施的国民教育,为预防性的同类疗法。加尼尔(G. Garnier)——法国第一期帝制下的当然元老院议员,曾注释斯密的著作,并将其译成法文——会反对这一点,实为事之当然。他以为,国民教育,是与分工的根本法则相抵触的,有了它,“我们所有的社会制度,会全被推翻”。他说:“像其他各种分工一样,筋肉劳动与理智劳动[48]间的分工,也因社会(他是用这二字指示资本,土地所有权,和他们的国家)愈富,而愈明确。像其他各种分工一样,这种分工,是过去进步的结果,是未来进步的原因。……政府应当反对这种分工么?应当阻止它的自然的进行么?应当用国库收入的一部分,来使这两种应互相分开的劳动,互相混合么”?[49]

社会的分工,不免会在人类的身心方面引起相当的萎缩。但因制造业时期更把社会的分工推进,并由一种特殊的分工,从生命的根源攻袭个人,所以,制造业时期,又给了工业病理学最早的材料和刺激[50]。

“把一个人分割开来,如得其当,便是处死他,不得其当,便是虐杀他。……劳动的划分,是人的虐杀”[51]。

以分工为基础的合作或制造业,在初发生时,是一种自然发生的产物。但当其存在已相当取得固定性和广袤性时,它便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法之意识的计划的系统的形态。真正的制造业的历史,将指示制造业所特有的分工,怎样最初是经验地,在当事人背后,获得适当的形态,然后像基尔特手工业一样,传统地固守着它一度获得的形态,有时竟固守数百年之久。除若干无关重要的情形外,这种形态发生变化的唯一原因,是劳动工具的革命。近世制造业——不是指那以机械为基础的大工业——或是发现诸种现成的构成要素,那诸种现成的要素是分散的,不过要合拢起来(大都市上的成衣业,就是一例);或是应用分工的原理,单纯地,使一种手工业生产(例如钉书业)的各种工作,成为特殊劳动者的专职。在这场合,不要一星期的经验,就可以把各种机能所必要的工人的比例数,发现出来[52]。

制造业的分工,由手工业活动的分解,由劳动工具的特殊化,由部分劳动者的成立,由部分劳动者的分担及总机构的结合,而在社会的生产过程中,创成质的编配和量的均衡,并因而在社会劳动中,创立一个确定的组织,展开一种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制造业,在当时发现的基础上,原只能采取资本主义的形态。而当作社会生产过程的资本主义形态,制造业又只是生产相对剩余价值,或资本价值增殖的一个特殊方法。其法,是牺牲劳动者,而以社会之富,“国民之富”等等名义为借口。它会增进劳动之社会的生产力,但其增进,只为资本家,那不但无益于劳动者,且会牺牲个别劳动者,以惠益资本家。它创造了资本支配劳动的新条件。所以,一方面它在社会经济的形成过程上是历史的进步,是必要的发展要素;他方面,它又是受过洗炼的文明化了的榨取手段。

经济学,当作一种真正的科学,是在制造业时代最初出现的。它考察社会的分工时,只从制造业分工的立场[53],认为社会分工是以同量劳动生产多量商品的手段,或者说是使商品便宜,从而使资本蓄积加速的手段。他们着重量与交换价值。与此恰恰相反的,是古代的著作家。他们只注意质与使用价值[54]。他们以为,社会各生产部门分离的结果,商品会制造得更精良,人类的各种冲动和能力,会选得适宜的活动范围[55];没有限制,任何重要的事都是作不成功的[56]。所以,生产物与生产者,皆会由分工而改良。他们虽偶然提到生产物量的增加,他们也只说使用价值量的增加。他们从不说到交换价值,从不说到商品便宜。这种以使用价值为主的立场,是柏拉图(Plato)[57](他认为分工是社会划分阶级的基础)和塞诺芬(Xenophon)[58](他有资产阶级所特有的本能,比较更注意工作场所内的分工)所共有的。柏拉图的共和国,认为分工是国家的组织原理,但就这点说,他的见解不过是埃及世袭阶级制度在雅典的理想化。埃及在柏拉图那时候,被他当时人认为是模范的工业国。伊苏格拉底(Isokrates)便是一例[59]。罗马帝国时期的希腊人,也还不脱这种见解[60]。

在真正的制造业时代——在那时,制造业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支配形态——有多方面的障碍,使它所特有的倾向,不能充分发展。制造业虽引起了劳动者的等级编制,单纯地把劳动者分为熟练劳动者和不熟练劳动者,但仍因熟练劳动者有压倒势力,以致不熟练劳动者的人数极为有限。又,制造业虽曾以其特殊工作,适合于其活劳动器官的年龄,力气,与熟练程度,从而,有一种趋势,要对妇女和儿童,施以生产的榨取,但这个趋势,大概说,仍为习惯及成年男工人的反抗所阻碍。又,手工业活动的分解,虽减低了劳动者的教育费用,从而,减低了他的价值,但较难的部分劳动,仍须有长时期的训练,甚至在修业时期已不必要时,工人们仍热心要把这个时期保存。例如,在英格兰,我们就发现,定修业时期为七年的学徒法,在制造业末期,依然有效,其覆灭,必须待大工业已经兴起之后才行。又,因手工熟练依然是制造业的基础,因制造业的机能的总机构,在劳动者自身之外,没有任何客观的骨骼,所以,资本仍不断要与劳动者的不服从性格相战。所以,我们的朋友乌尔曾大声说:“因有人性的弱点,所以劳动者越是熟练,他就越是骄横,越是不高兴,从而越不宜于充作总机构的构成部分。他会大大地损害全体”[61]。也就因此,在全制造业时期都可听到劳动者训练不足的怨声[62]。即令没有当时著作家的话可作证据,这样的事实——自16世纪至大工业时代,资本尚不能占有制造业劳动者全部可以利用的时间,各种制造业都是短命的,往往因劳动者由一国迁至他国,便须由该国迁至他国——已可为充分的左证。在1770年,那位屡次被我们引用的“工商业论”的作者,曾叹说:“无论如何,必须把秩序建立起来。”66年后安德鲁•乌尔博士也说,“经院派分工学说”为基础的制造业,还缺乏“秩序”。“阿克莱特(Akwright)把这种秩序创立了。”

制造业既不能侵占社会生产的全范围,也不能使社会的生产,从根本上发生革命。当作一种经济的作品,制造业是耸峙在都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工业(Landlich hauslichen Industrie)的基础上。制造业的狭隘的技术基础,一经发达到一定的阶段,便会和它自身所创造的生产需要相矛盾。

制造业最完成的产物之一,是生产工具(尤其是当时已经使用的复杂的机械装置)的工作场所。乌尔曾说:“一个这样的工作场所,会展览多样等级的分工。凿子,锥子,旋盘,各有各的工人,并依熟练程度,一级一级地,妥为编制。”但制造业分工所得的这个产物,又生产了机械(Machinen)。即赖机械之力,手工业的活动,才不复为社会生产的支配原则。于是,一方面,劳动者终生从事一个部分机能的技术基础,不复存在了;他方面,这个原则对于资本支配权所加的限制,也消灭了。


[1]下述一段话,可为制造业的形成方法,提示一个较近的例。“里昂和尼姆的丝纺织业,全然是家长式的;它们雇用许多妇人和儿童,但没有使他们衰弱或堕落。他们依然住在德洛谟,沃尔,伊塞尔,沃克鲁士诸河流域,以养蚕缲丝为业。这种产业,从来没有化作真正的工厂。在那里,也有分工,但分工的原则,有一种特征的性质。那里有许多缲丝女工人,纺绩工人,染色工人,刷浆工人,织工人;但他们不集合在一个工作场所,也不隶属于一个雇主,他们是互相独立的”。(布隆基著《产业经济学教程》,布赖塞编巴黎1838年及39年,第79页。)自布隆基写上面那一段话以来,这一切独立劳动者,已有一部分集合在工厂内了。——第4版注。自马克思写以上那一段话以来,蒸汽织机已在此等工厂内采用了,急激地,把手织机驱逐了。克赖肥尔特的丝工业,也有同样的经验。——F.E.

[2]“把包含多种工作的制造业,分配给不同的专门劳动者去作,结果会依比例,提高制品的品质,增加进行的速度,且减少时间和劳动的损失。”(《东印度贸易的利益》伦敦1720年第71页。)

[3]“容易的劳动,不过是传留的熟练。”(荷治斯金Th. Hodgskin《通俗经济学》伦敦1827年第48页。)

[4]“在埃及,技术已经达到必要的完美程度了。因为,只有埃及这个国家的手工业者,绝对不许过问其他市民阶级的事情,而必须终生从事依法应在氏族中世袭的职业。……在他国,我们常见职业人口,把他们的注意,分散在许多对象上面。他们时而下田耕种,时而经商,时而兼任几种职业。在自由国家,他们大都要出席民众大会。……反之,在埃及,如手工业者参预国家大事或同时作几种职业,那是要受处罚的。因此,他们在职业上,就可以专心致志了。……并且,许多准则是世代相传的,所以他们都热心想发现新的利便。”(西库鲁士《历史文库》第1卷第74章。)

[5]穆雷(Hugh Murray)威尔逊(James Wilson)等合著的《英领印度的历史与现状》爱丁堡1832年第2卷第449页405页。印度的织机是直立的,其经线是以垂直形张开的。

[6]达尔文(Darwin)在其划时代的著作《物种原始》中,关于动植物的自然器官,曾说:“当同一的器官有种种不同的工作要做时,其可变性的根据,或可在下述的事实上发现:即,自然淘汰对于小形态变化的保存作用或抑压作用,在这场合,比在专供一种目的用的场合,是更不周密。这好比,用来切各种物的小刀,大体只有一个形态,但专供一种用途的器具,却是用途不同形态也不同的。”

[7]1854年日内瓦生产80,000只表,与纽采德尔州的产额比较,不及1/5。周特峰市(那里,全市可认为是一个钟表制造厂)每年的产额,二倍于日内瓦。在1850年至1861间,日内瓦生产了750,000只表。参看日内瓦钟表业的报告(见英国大使馆秘书处关于工商业的报告1863年第六号)。钟表这类物品,是由部分凑合而成的,其生产分成许多过程,这些过程因为彼此没有关联,所以要把这种制造业转化为大工业的机械经营,是极难极难的。但在此之外,还有两种阻碍,使这种转动化不能办到。即(1)其构成要素是巧小玲珑的,(2)表是一种奢侈品,有种种的式样。在伦敦最大的钟表制造店,在一年中,也难得有一打表,是作得恰好一样的。反之,采用机械成功的维齐龙康斯坦丁钟表工厂,却在形态大小上,至多不过出三种或四种出品。

[8]钟表制造业,是混成制造业的典型的实例。我们可以在这种制造业上,极正确地看到这种现象;即,由手工业活动实行分散之故,劳动器具也相应地分化和专门化。

[9]“在人如此密集的地方,运输的劳动必然会更小的。”(《东印度贸易的利益》第106页。)

[10]“因使用手工劳动之故,制造业的各阶级是分立了。这种分立,曾大大增加生产的成本。这种损失,主要是因为必须由一个过程转移到别一个过程发生的”。(《国家的工业》伦敦1855年第2篇第200页。)

[11]分工“引起时间的经济,那把工作分成许多部门,使其可以在同时进行。……这各种不同的过程,在一个人,本来是要分开进行的,现在它们可以同时进行了。从前切断一枚钉或磨利一枚针所必要的时间,已可用来完成多量的针了。”(斯条亚前书第319页。)

[12]“一种制造业所使用的劳动者(artists)越是多种多样,各种劳动越是有秩序有规律,因此,各种劳动所必要的时间就减少了,劳动就减少了。”(《东印度贸易的利益》第68页。)

[13]制造业的经营,在许多部门,仅极不完全地得到这个结果,因它对于生产过程的化学条件和物理条件,没有力量可以正确地操纵。

[14]“各制造业,依照生产物的特殊性质,决定最宜将其本身分成若干过程,使用若干劳动者。这样决定之后,如有制造厂不依照此数的倍数来进行,他就必定要负担较大的费用了。……制造业设备扩大的原因之一便由此发生了。”(巴伯基Ch. Babbage《机械经济论》第一版伦敦1832年第21章第172页173页。)

[15]在英格兰,熔炉是和玻璃加工炉分开的。在比利时,却是一个炉在两种过程上使用。

[16]参看威廉•配第,约翰•白拉斯,安德鲁•耶伦通(Andrew Yarranton),《东印度贸易的利益》的匿名著者,凡德林等人的论述。

[17]16世纪末叶在法国,尚用擂钵把矿石捣碎,用手筛把矿石洗濯。

[18]我们可由磨谷水磨的历史,探出机械全部发展史的迹象。在英格兰,工厂仍被称为mill(磨)。在19世纪初叶德意志的工艺学文献上,Mühle(磨)仍被用来指示一切由自然力推动的机械,且被用来指示一切有机械装置的制造厂。

[19]我们可从本书第四部(即《剩余价值学说史》)更详细地知道,亚当•斯密关于分工,不曾提出一个新命题。但他所以成为制造业时代首屈一指的经济学家,就因为他特别着重分工。他只给机械以次要的地位。这个事实,在大工业开始时,唤起了洛窦德尔(Lauderdale)的反对论调,而在稍后的发展时期,又引起了乌尔的反对论调。再者,亚当•斯密还把工具的分化(在这种分化上,制造业的部分劳动者,颇与有力),和机械的发明,混为一谈。在机械发明上有地位的,不是制造业劳动者,只是学者,手工业者,和自耕农民(例如布尔特勒Brindley)。

[20]“制造厂主将工作分成各种各样的过程。这各种过程所需的熟练程度和膂力程度,是各不相同的。但制造厂主就因把工作分成了多种过程,故能按照各种过程的所需,来购买适量的熟练和膂力。反之,假令全部工作是由一个人做,他即必须有充分的熟练,来做最难的工作,又必须有充分的膂力,来做最苦的工作了。”(巴伯基前书第18章。)

[21]例如筋肉之片面的发展,骨的屈曲等等。

[22]在答复调查委员的问题——少年人如何能不断勤勉——时,马夏尔君(一个玻璃制造厂的总经理)的答复是很对很对的。他说“他们不能忽略工作;动工之后,他们必须继续做下去,正好像是机械部分”。(童工委员会第四报告1865年第247页。)

[23]乌尔博士,在他赞美大工业的赞辞中,比他以前的经济学者(因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面没有论战的兴味),甚至比他同时的经济学者(例如巴伯基,他在数学方面力学方面,确比乌尔高一着,但他特别喜欢从制造业的立场,来理解真正的大工业),是更锐感地感到了制造业的特征。乌尔说:使劳动者适合于特殊工作这件事,便是“分工本质”。别处,他又说分工是使“劳动适合于各人不同的才能”;最后,又说全部制造业制度,是“劳动分割或排成等级”的制度,是“依熟练程度将劳动分割”。(乌尔《制造业哲学》19页至22页及以下各处。)

[24]“每一个手工业者,因此,已能在一种单纯工作上完成他自己,……又因此,他就成了更便宜的工人了。”(乌尔前书第19页。)

[25]“分工以最不同种职业的分离开始,乃至将制造同种物品的工作,分归许多工人负担,例如在制造业上。”(斯托齐《经济学教程》巴黎版第1卷第173页。)“在已有相当文明程度的国家,我们发现了三种分工:第一种,我们称之为一般的分工,即使农业生产者制造业者,和商人分离,而农业制造业和商业,便是国民产业的三个主干;第二种,我们称之为特殊的分工,即使各种产业分为各属种,第三种分工,便是我们所说的真正的分工,那是在单个手工业或职业内部发生的,大多数制造业和工厂,都有这种分工的。”(斯加尔贝克前书第84页85页。)

[26]第3版注——关于人类原始状况,此后的根本的研究,曾使著者得到如下的结论:原来不是由家庭发展为部族。反之,部族乃是原始的自然发生的以血缘基础的人类社会形态。部族结合开始解体之后,才发展为种种式式的家族形态。——F.E.

[27]在这点,斯杜亚爵士的研究是最精的。他的著作,虽比《国富论》先十年出版,但至今日仍然很少被人注意。此可由下述一事来推论:即,马尔萨斯的赞美者,直不知道,马尔萨斯《人口论》的第一版,除纯粹修辞的部分外,几乎在参考沃拉斯(Wallace)汤孙德(Townsend)之外,纯然是抄写斯杜亚的见解。

[28]“社会的交通,劳动生产所赖以增进的合力,都须有相当的人口密度。”(詹姆士•穆勒《经济学要论》伦敦第50页。)“当劳动者数增加时,社会生产力的增进,与劳动者数的增加乘分工的效果,成复比例。”(荷治斯金《通俗经济学》第125页126页。)

[29]自1861年来,棉花的需要增大了,因此,在东印度若干人口最稠密的产棉区域,牺牲了米的生产,来扩大棉的生产。结果是发生局部的饥馑。因交通手段不完备之故,一个地方的米的不足,又不能由别个地方的供给来补充。

[30]所以,早在17世纪,梭的制造就在荷兰成了一种专业。

[31]“英国的羊毛制造业,不是随地之所宜,分成了若干部分或部门,使各部分只在某一些地方进行,或主要在某一些地方进行么?精毛织物不是在桑牟塞州,粗毛织物不是在约克州,长尺织物不是爱克塞特市,绢罗纱不是在苏特伯勒市,绉罗纱不是在诺威齐市,棉罗纱不是在肯达尔市,毛布不是在惠特尼市么?”(巴克莱著《寻问者》1750年第250页。)

[32]福开森著《市民社会史》爱丁堡1750年第4部第2篇第285页。

[33]亚当•斯密说,“分工在真正的制造工业上似乎较大;因为,各劳动部门使用的人,往往能集合在一个工作场所内,可以在监工员的面前一目了然。反之,一种制造业(!),如其以供给大多数人民的主要欲望为目标,则其工作各部门,须雇用如此多的工人,以致不能全体集合在同一工作场所内,……这当中的分工,也就没有这样显明了。”(亚当•斯密《国富论》第一篇第一章)。这一章里面还有一段话——以“试考察文明繁盛国内最普通手工业者和日佣劳动者的财产”一语开始——著者曾说明,有怎样多数怎样多种的产业,合起来供给一个普通劳动者的欲望。但这段有名的话,几乎是逐字抄引孟德维尔(Bernard de Mandeville)的《蜜蜂寓言•私恶及公益论》(在1706年第一版内,没有“论”字,这个字是1714年加上去的)。

[34]“已经没有什么,还可称作个人劳动的自然报酬。每个劳动者都只生产全体的一部分,这各部分,就其本身说,是没有任何价值或效用的。没有什么,劳动者还可在其上说,这是我的生产物,应归我所有”。(《拥护劳动反对资本要求》1825年第25页)此优秀著作的著者,便是以上曾经引用过的荷治斯金。

[35]第2版注。——社会分工与制造业分工的区别,已经由美国人在实际上证明了。南北美战争中,在华盛顿,有几种新税创立。其中的一种,是课“一切工业生产物”以6%的税。问:什么是工业生产物?立法者答说:一切在它被造成时,被生产了;在它可以拿出来贩卖时,被造成了。任举一例如下,纽约和菲拉德尔菲亚的制造厂,从前除制造伞的各附属品外,还把伞“造成”。但因伞是由极不同种的部分合成,这各部分从来都渐渐变成“完成品”,而在不同场所,由独立经营的工业独立生产。这各种工业的部分生产物,是当作独立的商品,送到伞制造厂去,集成全体的。美国人常称此种物品为“集成品”(Assembled articles)。当作课税的集成,这个名称尤其是恰当的。各构成部分价格的6%的税,及其全体价格的6%的税,就这样,集成在一柄伞里面了。

[36]“我们可以说,依照一般法则,在社会内部决定分工的权力越小,则工作场所内部的分工越是发展,越是受个人权力的支配。因此,工作场所内部的权力和社会内部的权力,就分工这一点说,是成反比例的。”(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第180页181页。)

[37]魏尔克斯中校(Lieut. Col. Mark Wilks)著《印度南部的历史概述》伦敦1810年至1817年第一卷第118页至120页。——对于印度共同社会的各种形态,有一个很适切的记述,见康培尔(George Campbells)著《近代印度》伦敦1852年。

[38]“在这个单纯的形态下,……该国居民不知生活了多少年代。村的限界,是很少改变的;虽有时村被损坏了,或被战争饥馑疫病破坏了,但同一名称,同一村界,同一利害关系,甚至同一家族,常保存数百年之久。居民对于王国的解体或分裂,没有任何悬念;只要村能保持完整,他们绝不问自己所属的村,是隶属在何种权力下面,是受那一个君主支配。其内部经济是保持不变的。”(赖福士Thomas stamford Raffles——前任爪哇总督——所著《爪哇史》伦敦1817年第一卷第285页注。)

[39]“手工业细分所必要的资本(宁可说所必要的生活资料和生产手段),应先存在社会内。但这还不够。这种资本还须在企业者手中蓄积到充分的数量,使他们能够大规模经营。……分工愈进步,不断使用一定数劳动者所必要的资本(在工具,原料等物上的)支出,也愈增大。”(斯托齐著《经济学教程》巴黎版第一卷第250页251页。)“生产手段的累积和劳动的分割不能分离,像在政治领域内,公共权力的累积和私人利益的划分不能分离一样。”(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第134页。)

[40]斯条亚把制造业劳动者定义为“在部分劳动上使用的活的自动机”。(斯条亚全集第8卷1855年《讲话》第318页。)

[41]在珊瑚,个体便实际是全群的胃脏。它供给全群以养料,不像罗马贵族那样从全群取去营养料。

[42]“能支配一个手工业全部的劳动者,可在任何处依此来谋生;但制造业劳动者不过是附属物,离开一同劳动的人,便没有用处,且不能独立,所以,随便什么规则,只要人认为妥当,他就不得不接受。”(斯托齐前书圣彼得堡1815年第一卷第204页。)

[43]福开森《市民社会史》第281页。“其一(劳动者)之所失,即为其他(工厂经营者)之所得。”

[44]“有知识的人和生产劳动者,可以被此分得很远。知识,不复在劳动者手中,当作增加自身劳动力的手段,那几乎在各处都是与劳动者对立的。……知识成了一种与劳动分离并且对立的工具。”(汤姆孙W. Thompson《财富分配原理的研究》伦敦1824年第274页。)

[45]福开森《市民社会史》第280页。

[46]杜克提(J. D. Tuckett)《劳动人口今昔状况史》伦敦1846年第I卷第148页。

[47]亚当•斯密《国富论》第五篇第1章第2节。福开森,对于分工的不利结果是很着重的。亚当•斯密即是福开森的弟子,他在这一点,当然是非常明白的。但在著作的绪论中,他是赞美分工,而仅暗示那是社会不平等的源泉。到第5篇,论国家收入的地方,他才再提出福开森的见解来。我在拙著《哲学的贫困》中,已经说了我们必要说的话,那可以说明在分工问题的批判上,福开森,亚当•斯密,列曼台(Lemontey)和萨伊间有怎样的历史的关系。在那本书,我最先把制造业的分工,看作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特殊的形态。(马克思《哲学的贫困》巴黎1847年第122页以下。)

[48]福开森已经在《市民社会史》第281页说过了这个话:“思维在这个分工时代,也成了一种特殊职业。”

[49]加尼尔译注的《国富论》为5篇法译本第2页至5页。

[50]勃笃亚实用医学教授拉玛志尼(Ramazzini)1713年公刊一个著作,题名《工业病》。此书1781年译成了法文;1841年,再为医学百科全书所采录。在大工业时代,工人疾病的目录,当然是大大增加了。关于这个问题,可参看方台勒(Dr. A. L. Fonteret)著《大都市(特别是里昂)工人的生理卫生与道德卫生》巴黎1858年,及《各种地位年龄性别所特有的疾病》全六卷乌尔谟1860年。1854年技术协会曾委派一个调查工业疾病的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所搜集的各种文书,收在托威金汉经济博物院的目录中了。政府的《公共卫生报告》,尤为重要。还可参看莱希(Eduard Reich M. D.)所著《论人类衰颓》欧兰根1868年。

[51]厄哈特《通用语集》伦敦1855年第119页。黑格尔关于分工,是抱极异端的见解。他在《法律哲学》中说:“我们说有教育的人,原来是指那一种人,他能做每一件有人做的事情。”

[52]现今在德国教授间(例如罗雪尔教授),尚流行一种可笑的信念,认分工的发生,由于个个资本家的先天的发明天才。依罗雪尔教授的看法,分工是以现成的形态,由资本家的万能头脑飞出来的,因此,必须有“种种工资”报酬他。实则,分工程度的大小,非取决于资本家天才的大小,乃取决于资本家钱袋的大小。

[53]像配第,《东印度贸易利益》匿名著者等等较早的著作家,还比亚当•斯密,更透辟地,指示了制造业分工的资本主义性质。

[54]有少数18世纪的著作家,在近世学者中,形成一个例外。例如培卡利亚(Beccaria)与哈利士(James Harris)。他们在分工问题上,和古代人的见解相同。培卡利亚说:“依各人的经验,我们知道,一个人,如果不断把他的手和精神,应用在同种工作和生产物上,他一定比那种必须为自己生产各种物品的人,能够得到较轻易较良好较丰富的结果。但人类,就因此为全体的利益和个人自己的科益,被分成不同的阶级和状况了”。(培卡利亚著《公共经济要论》库斯多第版近世篇第Ⅺ卷第28页。)哈利士(后来的马尔麦斯伯勒伯爵,曾任驻圣彼得堡大使以《出使日记录》闻名于世,所著《幸福问答》1741年出版于伦敦,此书复收印在《三论》中,第三版出版于1772年伦敦)也说:“我说以分工为基础的社会,是自然的。我的论证,是从柏拉图《共和国》,第1篇采取的”。

[55]参看荷马史诗《奥特塞》第14章第228节,“不同的人,乐于从事不同的工作。”又,阿基罗卡斯(Archilochus)在《塞克士杜•恩比利古士》中,也说:“各人高兴作各人自己的事。”

[56]“他能做许多种工作,但没有一种工作做得好。”——雅典人认他们自己,比斯巴达人,是较优的商品生产音,因为斯巴达人在战争时能够支配人,但不能支配钱。依照修西提第斯(Thukkydides)的记载,培利克利斯(Perikles)在波斯战争中会鼓舞雅典人说:“为自给而生产的人,宁可用自己的生命,不用钱来战争”。(修西提第斯史书第1部第141章。)不过,就在物质生产上,雅典人也还以“自给”为理想,而反对分工。“盖因分工仅保证幸福,自给犹可保证独立。”但在此我们必须记着,甚至在30僭主没落的时代,雅典也还没有5,000人没有土地财产。

[57]柏拉图是从这个事实,说明社会内部的分工。即个人的欲望是复杂的。个人的才能却限于一方面。他的主要论点是,应由工人适应于工作,不应由工作适应于工人。在工人同时作几种手艺,或有别种手艺作副业时,工作适应于工人的情形,就是不可免的。“劳动不能等劳动者有闲暇的时候做;劳动者必须聚精汇神去做他所做的事情,不能把劳动看得随随便便的。——这是必要的。——因此,我们说,各种东西,如果由天性适于生产这种东西的人,在适当的时间,专心致志去生产,它们的生产将更丰饶,更精美,又更容易”。(柏拉图《共和国》第1篇。)——修西提第斯(在前书第142章)也说:“航海术,像别的熟练手艺一样,是一种技术,不能当作副业来做。别种手艺,也不能当作航海业的副业来做。”柏拉图说:如果工作必须等待劳动者,则适当的生产时机将会错过,制品将受损害。柏拉图的这个观念,在英吉利漂白业者反对工厂法规定一切工人必须在同时午餐时,再出现了。漂白业者说,他们的职业不能就劳动者的方便,因为“假设在干燥,洗濯,漂白,压平,加光彩,染色那种种工作上,必须在定时停止,那不免有损害制品的危险。……励行一切工人在同时午餐的规定,那不免有时要使贵重的财物,因工作不完全而受损害。”不知柏拉图主义下一次又在什么地方起来?

[58]塞诺芬告诉我们从波斯国王食桌上受食物,不仅是一种荣誉;那种食物,实际也比别的食物更可口。“这是不足异的,因为,一切手艺都是在大都市上最完成的;献于王桌的食物,当然是依精美方法烹调的。若在小市上,那么这种工人就还得制造床,门,犁,和桌子;甚至要造房子;并且,那怕这样,他们还是不容易找到充分的主顾来维持生活。当然,像这样做多种职业的人,是不能精通一种职业的。但在大都市上,每一种职业都有许多的需要。一个人只要从事一种手工业,就可以谋生了。甚至不必做一种手工业的全部。甲专做男鞋,乙可以专做女鞋。有时候,甲可以仅把鞋钉好,乙接着把它切好,丙把鞋面做好,而由丁把各部分合起来。这样只做一种专门工作的人,当然能够把工作做得更好。烹调的工作,也是这样的。”(塞诺芬《塞洛勃第亚》第8部第2章。)塞诺芬在此只注意使用价值的质量,但他已知分工程度定于市场范围。

[59]“他(俾西利士)将他们一切人分成特殊的世袭阶级……这样吩咐他们,一个人应常常做一种职业。他知道,常常改变职业的人,是什么职业也做不精的,反之,常常做一种职业的人,却能把这种职业做得完好。我们在事实上也发觉,在技术和职业上,他们是胜过他们的竞争者,像名手胜过拙工一样。他维持君王制度和其他各种国家制度的方法是如此巧妙,所以,论究这个问题的最有名的哲学家,皆称埃及的政制,优于其他各国。”(伊苏格拉底著《俾西利士》第8章)

[60]参看西库鲁士的著作。

[61]乌尔前书第20页。

[62]本文所说的话,用在英格兰,比用在法兰西妥当;用在法兰西,比用在荷兰妥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