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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Ⅳ 制造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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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制造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

我们先讨论制造业的起源,次讨论它的单纯要素(部分劳动者与其工具),最后,讨论它的总机构。现在,我们要略述制造业内部的分工和社会内部的分工之关系。后者构成商品生产的一般基础。

仅把劳动放在眼里,我们可以说,社会生产分为农业(Agrikultur)工业(Industrie)诸门的分工,是一般的分工(Teilung der Arbeit im allgemeinen);门分为纲或种的分工,是特殊的分工(im besondren),一个工作场所内部的分工,是个别的分工(imeinzelnen)[25]。

社会内部举行分工,和各个人专营特殊职业的现象,像制造业内部的分工一样;是由二对立的始点发展的。在家族之内[26],嗣后更在部族(Stamm)之内,由性和年龄的差别,引起了一种自然的分工,那纯然是以生理的原因为基础的。因共同社会扩大,人口增加,尤其是相异诸部族间互相冲突互相吞并之故,这种分工的材料,是益益增大了。在他方面,又如前述,在相异诸家族诸部族诸共同社会的接触点上,发生了生产物的交换。在文化初期,以独立资格互相接触的,原不是个人,而是家族部族等等。不同的共同社会,是在各自的自然环境内,发现不同的生产手段和不同的生活资料。所以,它们的生产方法,生活方法,和生产物,乃是不同的。也就因为有这种自然的差别,所以,当不同的共同社会互相接触时,生产物会互相交换,并渐渐转化为商品。交换不在各生产范围之间创造差别,但使已经不同的生产范围发生关联,并且使它们在社会总生产上,转化为多少互相依赖的部门。在此,社会的分工,是由原来不同且互相独立的生产范围之间的交换引起的。但在前一场合(以生理分工为始点的场合),则是直接互相关联的全体,将其特殊器官互相分离。这个分离过程,原来也是以诸相异共同社会间的商品交换为主要刺激的。但益益分化的结果,到后来,各种劳动之间的联络,遂仅有生产物当作商品的交换,作媒介了。在一场合,是使原来互相独立的,变成互相依赖的;在他一场合,则是使原来互相依赖的,变成互相独立的。

一切发展了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都以都市与农村的分离为基础[27]。我们未尝不可说,社会全部经济史,是包括在这个对立物的运动中。但在此,我们不要再进一步说明它。

制造业内部的分工,以同时使用一定数劳动者的事实,为物质的前提。同样,社会内部的分工,也以人口数及人口密度为物质的前提。人口在社会内密集,有如工人在工作场所内密集[28]。但人口密度,是相对的。人口比较稀薄但交通机关比较发达的国家,可以比人口比较多但交通机关比较更不发达的国家,有更大的人口密度。就这意义说,北美合众国北部诸州,是比印度有更稠密的人口的[29]。

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既为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一般的前提,所以,制造业要有分工,则社会内部的分工必须已有相当程度的发展。反之,制造业的分工,又会发生反应作用,使社会的分工发展并且增加。劳动工具分化了,生产工具的职业,也益益分化[30]。又,从前当作主要职业,或辅助职业,与他种职业相联合,而由同一生产者经营的职业,一经采取制造业经营的方法,即会与他种职业脱离,而成为互相独立。又在一种商品的诸生产阶段中,只要一个阶段采取制造业经营的方法,其他各生产阶段,也会随着变成互相独立的职业。我们还讲过,在制成品仅机械地由部分生产物凑合而成时,各部分劳动,可再独立地化为真正的手工业。因要使制造业内部的分工更完全起见,一个生产部门,还可依照原料的种类,或同种原料的形态,分成种种制造业,且在某程度内,几乎成为全新的制造业。早在18世纪前半,法国就曾有100种以上的丝织品织造出来;但在阿维格龙等处,依法,“每一个徒弟,只能从事一种织造业,且不得学习一种以上的织物的制造”。限某种生产在某处经营的地方分工,也从制造业经营(要利用各种特殊性的制造业经营)上,取得了新的刺激[31]。世界市场的扩大与殖民地制度(在制造业时期,二者皆为制造业的一般的存在条件),又给社会内部的分工以丰富的材料。当然,分工方法,不单侵入经济范围,且会侵入社会每一个范围。它会在任一个处所,立下专门化的基础,使人为了发展一种能力,而把其他种种能力丧失,以致福开森——亚当•斯密的老师——叹说:“我们造成了一个奴隶国家,没有一个自由民[32]”。但在此,我们且不要讨论这点。

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作场所内部的分工,虽有许多类似处和关联处,但二者仍不仅有程度的差别,且有本质的差别。曾不同职业之间有内部的连带,而互相结合时,二者的类似,才最为显明。例如,饲畜业者生产兽皮,鞣皮业者使兽皮转化为皮革,制鞋业者使皮革转化为皮鞋。在此情形下,他们各个人所生产的,都仅是阶段生产物(Stufenprodukt),最后完成的形态,乃是他们时特殊劳动的结合生产物(kombinierteProdokt),且还有种种劳动部门,以生产手段供给饲畜业者,鞣皮业者,和制鞋业者。在此,我们可以和亚当•斯密一样,认为社会分工与制造业分工,只有主观的区别。那就是,只在观察者看来有区别。因制造业在同一地点进行的种种工作,观察者可以一目了然,但在社会分工上,各种部分劳动,是散布在广大的面积,各特殊部门所使用的人数又极众多。故相互间的联络,易于被看落[33]。但饲畜业者,鞣皮业者,制鞋业者这各种人的独立的劳动,是以什么作关联呢?那便是,“各个人的生产物,都是以商品的资格而存在”这一件事呀。反之,制造业的分工又是以什么为其特征呢?那便是“部分劳动者不生产商品”这一件事呀[34]!变成商品的,是部分劳动者的共同生产物[35]。使社会内部发生分工的,是不同劳动部门的生产物的卖买;使制造业各部分的劳动发生关联的,是各种不同的劳动力售于一个资本家,被一个资本家当作结合劳动力来使用的事实。制造业的分工,以生产手段累积在一个资本家手里这一件事为前提;社会的分工,则以生产手段分散在许多独立商品生产者手里这一件事为前提。在制造业内,比例数或均衡的铁则,使一定数的工人,担任一定的机能;在社会内,商品生产者与生产手段,应如何在各社会劳动部门之间分配,却是偶然的,随意的。是的,各生产范围之间将不绝保持平衡。一方面,因为每一商品生产者都必须生产一种使用价值,必须能满足一种特别的社会欲望。各欲望的范围虽有量的差别,但各种欲望量之间,却有一个内部的连带,可以连结成为一个自然发生的体系。他方面,又因为商品的价值法则,决定社会在其所有的总劳动时间之内,能以几何用在各种商品的生产上。但各生产范围保持平衡的不断的趋势,只是平衡不断破弃所引起的反应。工作场所内部的分工,有一种先定的计划的规律;但这种规律,就社会内部的分工说,却是后发的,当作一种内部的无言的自然必然性来发生作用。这极自然必然性,是可以在市场价格的晴雨表一样的变动中,知觉到的。商品生产者们的无规律的随意的行动,就由这种自然必然性统制着。又,制造业的分工,以资本家对于工人(他们只是资本家所有的总机构的部分)的无条件的权力为前提;社会的分工,却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这种商品生产者,只认竞争是权力,只认相互利害关系的压迫这不能不容忍的强制。正如在动物界,各个对各个的竞争,相当保存了各种动物的生存条件。资产阶级的意识,即盛称制造业分工,劳动者终生从事一种部分工作并无条件隶属于资本的事实,为增进劳动生产力的劳动组织,又以同样的热烈。力斥社会生产过程之意识的社会的统制和调节,为侵犯个别资本家的不可侵犯的财产权,自由权,和自决权。这是很特别的,热心辩护工厂制度的人,在反对社会劳动之全般的组织时,只能说这种组织会把全社会变为工厂。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社会内,社会分工的无政府与制造业分工的专制,成了互为条件的二条件;反之,在专业现象自然发生,然后结为定形,最后立为定法的初期社会形态内,我们却发现,一方面,有社会劳动之计划的命令的组织,他方面,工作场所内部是全然没有分工,即有,也是规模极小,或偶然发生的[36]。

太古的狭小的印度共同社会,有一部分,还继续存在到现在。这种社会的基础,是土地共有,农业与手工业的直接混合固定的分工。其分工,在一个新共同社会或立时,还是当作一定的计划和设计来实施的。每个共同社会,占有100英亩至1,000英亩的面积,各成为自足的生产体。生产物的主要部分,是用来满足共同社会自身的直接的需要,不是当作商品。所以,生产本身,也和印度社会全境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毫无关系。转化为商品的,只是生产物的过剩部分,但就在这过剩部分中,也还有一部分,到国家手里,才转化为商品。在印度,自不可记忆的时代起,就有一定量生产物,必须当作实物地租,而流人国家手里。这种共同社会形态,在印度,是随地方不同的。在最单纯的形态上,土地是共同耕作的,生产物则在社会成员之间分配。同时,每一个家庭都纺绩织布,以此等等为家庭副业。在这个从事同种工作的大众之外,我们还发现一个以一身兼任审判官,警察官,收税官三种职务的“要人”;一个记账员,他记录农业的一切收支,并登记与此有关的各种事项;一个官吏,他处罚犯人,保护从他村来的旅客,并引导他到邻村去;一个边界巡查,他巡查边界,防止邻村的侵入,一个运水员,他为灌溉的目的,从公共贮水池,把水分配到各处;一个婆罗门僧,他司理宗教的一切仪式;一个教师,他在砂地上教儿童读书写字;一个司历僧,他以占星师的资格,通告什么时候宜和什么时候不宜播种,收获,以及其他各种农业工作;一个铁匠和一个木匠,他们制造并修理各种农具;一个陶土工,他制造村民使用的各种容器;一个理发匠,一个洗衣工人;一个银匠;有些地方,还有一个诗人,在共同社会内,他的地位,是代替银匠或代替教师。此十数人,由共同社会全体出费维持。若人口增加,则在未经占有的土地上,照样成立新的共同社会。共同社会的机构,指示了一种计划的分工,但制造业的分工,在那里,却是不可能的。因为铁匠,木匠等人的市场,是不变的;至多,在共同社会范围扩大时,由一个铁匠,一个陶工,增加为二个或三个[37]。共同社会分工所依于调节的法则,在这里,是像自然法则一样,以不可抵抗的权力,发生作用;像铁匠那样的特殊手工业者,则以相传的方法,在自己的工作场所内部,不承认任何统制的权力,独立进行专属于自己的一切工作。这种自足的共同社会,是不断以同一的形态再生产;如偶然被破坏,也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现出来[38]。但其单纯生产组织,却给了我们解决一个秘密的钥匙。由此,我们可以说明,为什么亚细亚诸国不绝解散,不绝重建,王朝也不绝变更,但亚细亚诸社会,却毫无变化,社会经济基本要素的结构,不因政治风云的袭来,受丝毫影响。

我以前讲过,基尔特的规则,为要计划地阻止基尔特老板转化为资本家,曾严格限制老板个人所能使用的人数。又,他还只能在他自己所属的手工业内,使用工人。基尔特热心排斥一切商人资本——这是他们遇到的唯一的自由的资本形态——的侵入。商人可以购买任一种商品,但不能购买那当作商品卖的劳动。他只能以手工生产物卖买者的资格出现。设外界的情形,使分工必须更进一步,则现有的基尔特,将自行分裂为若干附属的基尔特,或在旧基尔特周围,建立新的基尔特。但不同的手工业,仍不因此,而联结在一个工作场所内。所以,基尔特组织,虽曾使各种职业分离,使它们个别化,使它们完成,因而对于制造业时代的物质的存在条件有深切的贡献,但仍完全不许有制造业的分工。大体言之,劳动者与其生产手段,还是不能分离的,好像蜗牛与其背壳不能分离一样,是以,制造业的第一基础——即生产手段成为资本,而与劳动者相对立——依然是缺少的。

社会内部的分工(那或以或不以商品交换为媒介),是各种经济社会组织所共有的;制造业的分工,却是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特有的创造物。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