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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Ⅱ 恩给马(一八五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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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恩给马

(一八五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亲爱的Marx,

〔……〕无论如何,你关于地租提出的新事实,是完全正确的。说到那种与人口增加不断并进的土地不生产性的增加,里嘉图的意见,我是全然不懂;他说谷物价格益益提高,我也不能为这种说法找到证据。但在理论的工作上,我是有名的懒的,所以我一向在这种生来的迟钝中,总是得过且过,从不会在这个问题上,有彻底的研究。没有疑问,你的解答是正确的。你已经在地租经济学者的权利以上,取得一个新的权利。如果地上还有什么权利和特权,那至少该有一年的地租全部,应属于你,你所能要求的地租额,无论如何,不能更少于此罢!

里嘉图在他的单纯的命题上,把地租当作不同诸种土地的生产力的差额来说明。在这个命题的证明上,(一)他除认识益益劣的土地有加入耕作的必要这一点外,不认识有别的要素;(二)他完全忽略农业的进步;(三)他此后几乎完全不说较劣土地的加入,只不断运用这个主张,即连续投在某一块土地上的资本所提供的收获加额,会益益减少。这种种,我决不以为然。这个待要证明的命题,是这样明白的,但为这个命题寻找证明的动机,却是这样淡漠。不过,你大概还记得,关于土地丰度益益减退的理论,我曾经在《德法年报》上,提到科学的农业之进步——那当然是极草率,也没有在有关的各方面详细引伸。你现今特别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这又是你应当赶紧把你的经济学完成和发表的一个理由。如果有人能够把你论述地租的文章,在英国杂志上翻译出来,那将会引起异常的注意。或者,就由我来担任翻译罢。〔……〕

你的F. E. 一八五一年一月二十九日,孟彻斯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