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单纯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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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单纯再生产
在单纯再生产的场合,每年生产和实现的剩余价值,或(在一年间周转数次时)周期生产和实现的剩余价值,都由其所有者(即资本家)消费在个人的不生产的消费上。
生产物价值一部分由剩余价值构成,别部分由在其内再生产的可变资本及在其内消费的不变资本相加而成。但总生产物——那当作商品资本,会不断加入流通内,但又会不断从流通中取出,当作生产手段或消费手段,归于生产的消费或个人的消费——的分量和价值,都不会因有这个事实,便发生变化。除开不变资本不说,这个事实,只会在年生产物在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的分配上,发生影响。
即在单纯再生产上,剩余价值也必定有一部分不断在货币形态上,而不在生产物的形态上。不然,它便不能为消费的目的而由货币化成生产物了。剩余价值由原商品形态化为货币的转化,必须在这里再加分析。但为使问题简单化起见,我们且假设这个问题的最单纯的形态,那就是,专以金属货币流通的形态。这种货币,乃是实在的等价。
依照单纯商品流通的法则(第一卷第三章),一国内现有的金属货币量,不仅须够使商品流通。而且因为流通速度的变动,商品价格的变动,货币当作支付手段或真正流通媒介的比例上的差别变化,会在货币通流上引起变动,所以,一国内现有的金属货币量,还须够应付货币通流(Geld umlauf)上的变动。现存货币量分为贮藏货币及流通货币的比例,是不断变化的,但货币量,总是等于贮藏货币量和流通货币量之和。这个货币量(贵金属量),是渐次蓄积的社会的贮藏货币。这个贮藏货币的一部分,会由磨损而消耗的。在这限度内,它必须像别的生产物一样,年年重新代置。这种代置,实际是由一种直接的或间接的交换——交换的一方是本国年生产物的一部分,他方是金银出产国的生产物——进行的。这种交易的国际性质,隐蔽了它的单纯的路程。因要使问题成为最单纯最透明,就必须假设,金银是出产在本国,从而,金银的生产,在每一国,都构成社会总生产的一部分。
且把那为制造奢侈用品而生产的金银存而不论。这样,每年生产的金银,最少应等于货币金属每年在货币流通中的磨损。再者,如果每年生产和流通的商品量的价值额增大了,则每年的金银的生产,也须增大;除非流通商品的增大的价值额,及其流通(及与此相应的货币贮藏)所需的增大的货币量,有货币通流速度的增大,以及有货币当作支付手段用的机能的扩大(那就是在交易上,益加不用现金,而以卖买相互清算),来从中抵消。
这样,社会劳动力的一部分与社会生产手段的一部分,就必须每年在金银的生产上支出了。
从事金银生产的资本家,依照我们的假设,——单纯再生产的假设——只在金银每年平均磨损额从而每年平均消费额的限度内从事。他们的剩余价值(依照我们的假设,是每年消费掉,没有任何部分资本化),系直接在货币形态上,掷入流通中。在金银生产上,货币形态原是生产物的自然形态,不像在别的生产部门那样,是生产物的转化形态。
再就工资说,那就是,就可变资本垫支的货币形态说,在这场合,工资不是由生产物的售卖(即生产物化为货币的转化)收回,却是由生产物本身收回。这种生产物的自然形态,自始便是货币形态。
最后,贵金属生产物的一部分,是恰好与周期消费掉的不变资本的价值相等。就这一部分说,情形也是这样的。并且,这里所谓不变资本,不仅包括在一年间消费掉的不变的固定资本,且包括不变的流动资本。
我们且在G—W…P…G’的形态上,考察在贵金属生产上投下的资本的循环或周转。G—W中的W,如果不仅由劳动力及生产手段构成,且由固定资本(其价值仅一部分在P之内消费掉)构成,则很明白,生产物G′这个货币额,会与投在工资上面的可变资本,加投在生产手段上面的流动不变资本,再加磨损固定资本的价值部分,又加剩余价值之和相等。如较小,则在金一般价值不变的限度内,矿山投资将成为不生产的,不然,则一般是,金将来的价值,与价值保持不变的商品的价值比较,腾贵起来。那就是,商品的价格跌落下来,从而,使投在G—W中的货币额,可以在将来减为较小的数额。
我们且先考察G的流动部分(G为垫支资本,为G—W…P…G′的出发点)。我们将发觉,有一定额货币垫支下去,并投在流通中,为支付劳动力并购买生产材料。这个货币额,不会因为要重新投在流通中,便由这个资本的循环,从流通中取出。生产物在其自然形态上已经是货币,无需经过交换,经过流通过程,来实现其化成货币的目的。它不是在商品资本的形态上,由生产过程到流通领域;在这个形态上,它必须先转化为货币资本。它由生产过程到流通领域时,即已采取货币资本的姿态,那只要再转化为生产资本,换言之,只要重新购买劳动力和生产材料。在劳动力和生产手段上面消费的流动资本的货币形态,不是由生产物的售卖收回,乃由生产物的自然形态收回;其所赖以收回的,不是这个资本价值在其货币形态上再从流通中取出,却是追加的新生产的货币。
且假设,这个流动资本等于500镑,周转期间为五周,劳动期间为四周,流通期间只为一周。从最初时起,那在五周间需要的货币,便须有一部分垫支在生产库存品上,一部分准备着,渐次为支付工资而支出。在第六周之初,有400镑流回了,100镑游离了。这个情形,不断反复着。在这场合,像在以前各场合一样,常常有100镑,在周转的一定时间内,在游离形态上。但这100镑,是和其余400镑一样,由追加的新生产的货币构成。在这场合,每年是周转十次;所生产的年生产物是值5,000镑的金。(在这场合,流通期间不由商品转化为货币所需的时间构成,是由货币转化为生产要素所需的时间构成的。)
拿任何别一个在相同条件下周转的500镑资本来说。其不断更新的货币形态,乃是所生产的商品资本的转化形态。这个商品资本,每四周投在流通中一次,并即由这个商品资本的售卖,——那就是原来投入过程内的货币量,周期被提出——重新的不断的取得这个货币形态。但在这场合,在每一个周转期间,都有一个500镑新加的货币量,从生产过程出来,被投到流通中,使不断有生产材料和劳动力从流通中取出。这种投到流通中来的货币,不是由这个资本循环再被取出,却是由不断新生产的金量被增加。
再考察这个流动资本的可变部分,并像上面一样,假设它是等于100镑。在普通的商品生产上,这100镑已足在十次周转中,使劳动力不断得到支付。在这场合,在货币生产上,这个金额也够完成这个目的。但五周间用来支付劳动力的流回的100镑,不是生产物的转化形态,却是不断更新的生产物的一部分。货币生产家直接用他自己生产的金的一部分,支付他的劳动者。这样,每年投在劳动力上面并由劳动者投在流通中的这100镑,就不是经过流通,复归到它的起点了。
再就固定资本而论。在营业初开始时,必须有大量货币资本,支出在固定资本上面。这种货币资本,是被投在流通中了。像一切固定资本一样,它只能断片的,在多年之内流回。但它会直接当作生产物(金)的部分流回,那不是生产物售卖及货币化的结果。它逐渐取得货币形态,不是由于货币从流通中被提出,却由于生产物一个相应的部分被蓄积。这样收回的货币资本,不是渐渐由流通中取出的货币额。它虽把原来投在固定资本上面的货币额渐渐偿还掉,但它不是从流通中取出的,乃是一个追加的货币量。
最后,考察剩余价值。那也等于新生产的金的一部分,那会在每个新周转期间投入流通中。依照我们的假设,它是不生产的,是为生活资料及奢侈品而支出的。
但依照我们的假设,全年的金的生产——它会不断从市场取去劳动力和生产材料,不从市场取去货币,但会不断以追加的货币供给市场——将只代置一年间磨损的货币,只使社会的货币量不致于感到不足。这个货币量虽以不同的部分,分在贮藏货币及流通货币这二种形态上存在,但它是不断在这二种形态上存在着。
依照商品流通的法则,货币量必须等于流通所需的货币量,加贮藏的货币量。贮藏的货币量,视流通的缩小而增大,视流通的扩大而减少,它的用途,是为支付手段形成一种必要的准备基金。在支付不能互相清算的限度内,商品价值必须用货币支付。这个价值一部分系由剩余价值构成的事实,换言之,这个价值一部分不费卖者一钱的事实,绝对不会影响我们的问题。就假设一切生产者都是生产手段的独立的所有者,流通就发生在直接生产者之间罢。把他们的资本的不变部分除开不说,他们的年剩余生产物,依照资本主义的状态,将会分成二部分;a部分代置必要的生活资料,b部分中,则以一部分消费在奢侈品上,一部分应用在生产的扩大上。这样,a部分将当作可变资本,b部分将当作剩余价值。这种分割,对于总生产物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的大小,是不会发生影响的。在其他一切情形相等的情形下,流通商品量的价值将保持不变,从而,其流通所需要的货币量也不变。资本家须保留同样多的货币准备,如果周转期间区分相同。那就是说,其资本必须以相同的部分,不断保留在货币形态上,因为,依照我们的假设,他们的生产,现在是和以前一样是商品生产。所以,商品价值一部分由剩余价值构成的事实,对于营业经营上所需要的货币量,是绝对没有影响的。
一位反对杜克(Tooke)而坚持G—W—G形态者,曾问杜克说,资本家从流通中取出的货币,要怎样才能不断比他投入流通中的货币更多呢。这是人人都明白的。在这里,成为问题的,不是剩余价值的形成。这个问题,虽是唯一的秘密,但从资本主义的立场看,那却是自明的。所使用的价值量,如果不会带回剩余价值,它根本就不是资本。就因为依照我们的假设它是资本,所以这个剩余价值是自明的。
所以,问题不是剩余价值从何处生起,只是剩余价值所依以货币化的货币从何处来?
在资产阶级经济学上,这个剩余价值的存在是自明的。他们不仅假定剩余价值的存在,且假定投在流通中的商品量的一部分,由剩余生产物构成,那代表一个价值,这个价值,不是和资本家的资本,一道投在流通中的;还假定,资本家会把资本以上的超过额,和他的生产物一道投在流通中,且再由流通中把这个超过额取出。
资本家投在流通中的商品资本,比他在劳动力和生产手段形态上从流通中取出的生产资本,有较大的价值(资产阶级经济学者,虽不曾说明也不曾理解这个较大的价值是从那里来,但从他们的立场看,此仍被认为事实)。所以,在这个假设下,资本家A,与资本家B,C,D等等,因何由商品交换从流通中取出的价值,会不断比他原来垫支及反复垫支的资本的价值更大,实至为明了。A, B, C, D等等在商品资本形态下投在流通中的商品价值,比它在生产资本形态下从流通中取去的商品价值更大。(这种操作,和独立的机能资本一样,是多方面的。)所以,他们会不断在他们自己之间,分得一个价值额(那就是,每个人都从流通中取去一个生产资本),恰好与各自垫支的生产资本的价值额相等;又不断在他们自己之间,分得一个价值额,当作商品价值(超过其生产要素价值)的超过额,在商品形态上,被他们投到流通中。
但商品资本,在再转化为生产资本之前,在其中所含剩余价值能被支出之前,必须先化为货币。充这个目的的货币,从那里来呢?这个问题,最初一看,好像是很难的,杜克没有把它答复,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别的人曾把它答复。
在货币资本形态上,垫支了流动资本500镑。不论其周转期间如何,我们且假定,它就是社会(即资本家阶级)的总流动资本罢。又假定剩余价值为100镑罢,在这场合,资本家阶级全体只不断以500镑投在流通中时,怎样能不断从流通中取出600镑来呢?
在货币资本500镑转化为生产资本后,生产资本500镑会在生产过程内,转化为600镑商品资本,以致在流通中,不仅有500镑的商品价值(与原垫支货币资本相等),且有一个新生产的剩余价值100镑。
这追加的剩余价值100镑,会在商品形态上,被投在流通中。这一点,是没有任何疑问的。但这种活动,不曾为这个追加的商品价值的流通,给予追加的货币。
现在,我们不能再以好听的遁辞,躲避这个难关了。
例如有人就不变的流动资本说。很明白,那不是全部同时投下的。在资本家A售卖他的商品,从而,使其垫支资本取得货币形态时,买者B也以其在货币形态上的资本,取得生产手段的形态,这种生产手段可以正好是A生产的。使A能以所产商品资本再取得货币形态的行为,会使B的资本,再取得生产形态,即由货币形态转化为生产手段和劳动力。同一的货币,在一个两面的过程上,像在每一个单纯的购买W—G上一样,发生机能。从他方面说,当A以其货币转化为生产手段时,他是从C购买,C以这个货币付于B等等。这样,这个行为的终始,就被说明了。但:
我们讨论商品流通之际(第一卷第三章)关于流通货币量所成立的各种法则,并不因生产过程有资本主义的性质,就发生变化。
有人说,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社会的流动资本等于500镑时,我们已经把这个事实加在考虑中了:即,一方面,这是同时垫支的金额,别方面,这个金额所推动的生产资本,要比500镑更大,因为它会交替充作不同种生产资本的货币基金。这种说明方法,把这里所要说明的货币,假定是存在的。
还有人说,资本家A所生产的物品,是供资本家B个人的,不生产的消费。B的货币,使A的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这样,使B的剩余价值转化为货币的货币额,又使资本家A的流动不变资本转化为货币。但在这场合,待解答的问题的解决,也直接被假定了。那就是,B支出其所得时所用的货币,是从何处得来的?他怎样把生产物的剩余价值部分化为货币呢?
还有人说,A不断垫支给劳动者的流动可变资本的部分,会不断从流通中流回;其中固然只有相互交替的一部分,不断保留在他手里,被用来支付工资。但在支出和流回之间,会经过一定的时间;在这时间内,付作工资的货币,除用在别的用途外,还可用来使剩余价值化为货币。——但第一,我们知道其所经过的时间愈大,资本家A必须预先保留的货币准备额,也必定会愈大。第二,劳动者支出货币,用货币购买商品,所以,它会依比例把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化为货币。那就是,在可变资本形态下垫支的货币,会依比例将剩余价值货币化。在这里,我们对于这个问题,无须乎更深入。我们只要说,全资本家阶级及依赖他们的全部不生产者的消费,与劳动阶级的消费,是同时并进的;所以,在劳动者以货币投入流通中时,资本家也会以货币投在流通中,使其剩余价值可以当作所得而支出。为这个目的,货币也须从流通中取出。惟以上的说明,也只证明必要的货币量可以减少,不曾证明这个货币量可以不要。
最后,还有人说,当固定资本初投下时,会不断有一个巨额的货币,投在流通中,那只能渐次的,断片的,在多年之间,由投下者再从流通中取出。这个货币额,不够使剩余价值化为货币么?——对于这点,我们可以答说:在500镑的金额(那还包含货币贮藏所必要的准备基金)中,也许已经在概念上包含这样的意思;即这个金额,即不由他本人(即把它投在流通中的人),也会由某别的人,当作固定资本使用。并且,论到那置备固定资本(当作固定资本用的生产物)支出的金额,我们也已经假定,在这个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已被支付。所以,问题依然是这个货币从何处来?
一般的答复是:当一个X×1000镑的商品额要流通时,这个流通所必要的货币量,绝不因这个商品量的价值是否包含剩余价值,也不因这个商品量是否在资本主义下生产,而有变更。——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不存在的。在其他一切条件(如货币的通流速度等等)不变的情形下,要流通X×1000镑的商品价值,必须有一定额的货币。至若在这个价值中,究有多少归于这个商品的直接生产者,那其实是一件完全没有关系的事情。在这场合,即有问题,也与一般的问题相同:即,一国商品流通所必需的货币额,是从何处来?
但从资本主义生产的立场,确实有一个特殊问题的外观是存在的。在这场合,货币之投入流通,即以资本家为始点。劳动者为支付生活资料而支出的货币,已经当作可变资本的货币形态存在着了,所以,它原来是当作劳动力的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由资本家投在流通中的。此外,当作不变资本(固定的和流动的)的货币形态的货币,也是由资本家投在流通中的;他是用这个货币当作劳动手段及生产材料的购买手段或支付手段支出的。但在此以上,资本家好像不复是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始点了。原来只有两种始点:一个是资本家,一个是劳动者。一切第三种人,不是为这两种人服务,得货币为酬劳,便是不提供对待的服务,而在地租,利息等等形态上,成为剩余价值的共有者。剩余价值不全部留在产业资本家钱袋中但须与别人分割的事实,对于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一点关系没有的。我们现在的问题是:他怎样把他的剩余价值化为货币?不是这种已经化为货币的剩余价值后来怎样分割?在我们现在的场合,我们尽可视资本家为剩余价值的唯一的所有者。至若劳动者,我们讲过,就劳动者投入流通中的货币说,他只是第二义的始点,资本家则为第一义的始点。当劳动者用货币——原来当作可变资本投下的货币——为支付生活资料而支出时,这个货币是已经通过了它的通流的第二段了。
这样,资本家阶级便是货币流通的唯一的始点了。如果他必须有400镑支付生产手段,100镑支付劳动力,他们就把500镑投在流通中了。但包含在生产物内的剩余价值,在剩余价值率为100%时,等于一个100镑的价值。他们既然只是不断投下500镑,又怎样能不断从流通中取出600镑呢?由无不能生有。全资本家阶级只能把他们以前投在流通中的东西,从流通中取出。
是的,在这场合,若以每年周转十次来说,要流通价值4,000镑的生产手段和价值1,000镑的劳动,或只须有400镑的货币额已足,其余100镑用来为1,000镑剩余价值的流通,或也很充足。但我们且把这个事实丢开不说。货币额与依此流通的商品价值成何比例,和我们这里无关。问题还是这样。倘非同一枚货币有好几次流通,那是必须有5,000镑当作资本投在流通中的;从而,要使剩余价值化为货币,也必须有1,000镑。现在,我们不问,是需要1,000镑,还是需要100镑,我们只问,这1,000镑或100镑从何处来。无论如何,它总是投在流通中的货币资本的超过额。
在事实上,——最初一看,这好像是一种奇论——把货币投在流通,以实现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的,就是资本家阶级自己。但请注意,他们不是把它当作垫支货币,不是把它当作资本,投在流通中的。他们支出它,是把它当作个人消费品的购买手段。它不是由他们垫支的,不过他们是它的流通的始点。
假设有某一个资本家开始营业,比方说,一个租地农业家。在最初一年间,他垫支5,000镑的货币资本,而以其中4,000镑支付生产手段,其中1,000镑支付劳动力。假设剩余价值率为100%,他所占取的剩余价值等于1,000镑。上述5,000镑,包括一切他当作货币资本投下的货币。但他还须生活;不到年终,他是一个钱收不回来的。假设他的消费额等于1, 000镑。这是他必须有的。他也许会说,他必须在第一年内把这1,000镑垫支下去。但这个垫支只有主观的意义,因为它所表示的,不过是这种事实:即,在第一年间,他必须从自己的钱袋,支付他个人的消费,他尚不能由劳动者的无酬的生产,来应付这个目的。他不是把这个货币当作资本来垫支。他支出它,把它当作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代价来支付。这个价值,是由他在货币上支出,由他在货币形态上投在流通中,并在商品价值的形态上,从流通中被他取出。这个商品价值,是被他消费了。所以,在任何一种关系上,他和这个价值的关系,都消失了。他用来支付这个价值的货币,成了流通货币的要素。但他曾在生产物的形态上,将这个货币的价值,从流通中取出。它的价值,存在生产物中,当生产物被破坏时,这个价值也被破坏。它是完全不存在了。但在一年之终,他能以6,000镑的商品价值投在流通中,把它售卖。这样,流回到他手里的,有(1)他垫支的货币资本5,000镑,(2)货币化的剩余价值1,000镑。他曾用5,000镑当作资本垫支下去,但他会从流通中取出6,000镑,其中5,000镑代置他的资本,1,000镑充作他的剩余价值。这后述1,000镑所凭以货币化的货币,是他以消费者资格(不以资本家资格)投在流通中的,那只是支出,不是垫支。这种货币,现在是以剩余价值(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货币形态流回的。这种行为,是年年复演着。自第二年起,他所支出的这1,000镑,将不断成为他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转化形态,即货币形态。他每年把它支出,它也每年流回到他手里。
即令他的资本在一年间以较大的次数周转,那也不会使事情发生变化。他必须在垫支货币资本之外,为个人的消费,把一个超过额的货币,投在流通中。当资本以较大的次数周转时,所改变的,不过是这种投下的时间与数额。
这个货币不是当作资本,由资本家投到流通中的。但在剩余价值流回之前能以自己所有资力生活的,正好是资本家应有的一个资格。
在这场合,我们假定,资本家在其资本第一次流回以前为个人消费而投在流通中的货币额,恰好与他所生产所货币化的剩余价值相等。就个别资本家说,这个假定,当然是一个随意的假定。但在单纯再生产的假设下,这个假定,对于全资本家阶级,必定是正确的。单纯再生产的假设,正好表示了我们这里的假定;那就是,全部剩余价值(只是剩余价值,不包括原资本的任何部分),都供不生产的消费。
我们以上已经假定,要补充货币磨损,贵金属500镑的总生产,已经足够了。
生产金的资本家的全部生产物,皆为金。那就是,代置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部分是金,构成剩余价值的部分也是金。所以,社会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就由金构成,不是由生产物(在流通中货币化的生产物)构成。这一部分,自始就由金构成,并投在流通中,使生产物得从流通中取出。在当前的场合,工资,可变资本,及垫支不变资本的收回,也是这样的。所以,固然有一部分的资本家,他们投在流通中的商品价值,比他们垫支的货币资本更大(较大一个剩余价值),但也有一部分资本家,他们投在流通中的货币价值,比他们从流通中取去(为生产金而取去)的商品价值更大(也是较大一个剩余价值)。固然有一部分资本家,他们不断从流通中汲去的货币,比他们垫支的货币更多,但也有一部分资本家(即生产金的那部分),他们投入流通中的货币,不断比他们在生产手段形态上从流通中取去的货币更多。
不过,在这500镑的金的生产物中虽有一部分,是金生产家的剩余价值,但这全额,仍决定只用代置商品流通所必要的货币。在这里,我们无须问,其中有多少是用来使商品的剩余价值化为货币,有多少是用来使别的价值部分化为货币。
当金的生产不在本国而在外国时,事情绝不致因此改变。A国的社会劳动力与社会生产手段的一部分,转化为价值500镑的生产物(例如麻布)。这个生产物后来输出到B国,在那里购买金。这个在A国如此使用的生产资本,不会以商品(不是货币)投到A国的市场上来,其结果与直接使用这个生产资本在金生产上的时候比较,没有两样。A的这个生产物,由500镑的金代表,仅当作货币,加入A国的流通中。这个生产物中包含的社会剩余价值部分,是直接当作货币存在的,对于A国,它决不采取货币形态以外的形态。虽然从生产金的资本家看来,生产物只有一部分是剩余价值,别部分是代表资本代置(Kapitalersatz);但这个金之中,究有多少是在流动不变资本之外,代置可变资本,有多少代表剩余价值,这个问题,乃完全取决于工资与剩余价值在流通商品价值中的比例。形成剩余价值的部分,分配在资本家阶级的各个成员中。这一部分,虽然会不断为他们个人的消费,被他们支出,而由新生产物的售卖再取回——使剩余价值货币化所必要的货币在他们之间流通的,正是这种买卖——但社会剩余价值,总归有一部分(其比例是时时变化的),在货币形态上,保留在资本家钱袋中,这好比工资须有一部分,至少须在一周的某几日,在货币形态上保留在劳动者钱袋中。并且,这一部分,并不以金生产物中原来充作资本家(生产金的资本家)剩余价值部分为限,却如上所说,视这500镑生产物以如何比例分配在资本家和劳动者间,待流通的库存商品,又以如何比例,由剩余价值和其他价值部分构成而定。
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不存在其他各种商品内,但在货币形态上与这其他各种商品并存着。剩余价值的这一部分,在每年金生产物的一部分为实现剩余价值而流通的限度内是由每年生产的金的一部分构成。以不定比率,当作剩余价值的货币形态,而不断保留在资本家阶级手里的货币的别一部分,却不是每年生产的金的一部分,只是原在国内蓄积的货币量的一部分。
依照我们的假设,每年500镑的金的生产,正好够将每年磨损的货币代置。所以,如果我们把这500镑放在眼里,又在年产商品额中,把它的一部分(以原先蓄积的货币为媒介而流通的部分)舍弃掉,则在商品形态上生产的剩余价值,所以能在流通中发现货币来使它自身化为货币,这只因为,在别方面,有剩余价值每年在金的形态上生产出来。关于500镑金生产物中那用以代置垫支货币资本的部分,我们也是可以这样说的。
在这里,有两件事是应当注意的。
第一,我们可以结论说:资本家在货币形态上支出的剩余价值,和他们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可变资本及其他各种生产资本,实际都是劳动者(即在金生产上从事的劳动者)的生产物。这些劳动者,不仅会把“垫支”给他们当作工资的金生产物的部分,重新生产出来,并且会把金生产物中那直接表现为资本家(生产金的资本家)剩余价值的部分,新生产出来。最后,有一部分的金生产物,只代置垫支在生产上的不变资本价值。就金生产物的这一部分说,它所以能在货币形态上(或在一个生产物的形态上)再现,仅由于劳动者的年劳动。在营业开始之初,它原来是在货币形态上,由资本家手里出来的。这个货币,不是新生产的,却只是流通社会货币额中的一个部分。反之,在它由新生产物,由追加的金代置的限度内,它也是劳动者的年生产物。资本家方面的垫支,所以会表现为垫支的形态,仅因为劳动者既不是生产手段的所有者,也不能在生产中,支配别个劳动者所生产的生活资料。
第二,还有一个与逐年500镑货币代置毫无关系的货币额,其一部分是在贮藏货币的形态上,一部分是在流通货币的形态上。这个货币额的情形,和那500镑年年的情形,必定是一样的,或原来是一样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在这一节之末,还要回来讨论。但我们还有几点要在这里讲一讲。
* * *
我们在考察周转时,已经讲过,在其他情形不变的情形下,周转期间在长短上发生变化,则依同规模进行生产所必要的货币资本量,也发生变化。货币流通的伸缩性,必须能与这种伸缩的变化相顺应。
我们再假设其他一切事情相等,劳动日的大小,强度,与生产力也不变,但价值生产物在工资和剩余价值间的分配上发生变化,以致前者增加后者减少,或前者减少后者增加,流通货币量是不受影响的。这种变化,在流通货币量不伸张不缩小时,也是可以发生的。我们且拿工资一般提高,从而,在假设的条件下,剩余价值率一般下落,但依照假设,流通商品量不在价值上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形,来考察罢。在这场合,必须当作可变资本垫支的货币资本,从而,为这个机能而用的货币额,确实会增加。但可变资本机能所需的货币量越是增加,则依比例,剩余价值越是减少,从而,其实现所需的货币量也越是减少。实现商品价值所必需的货币额,和被实现的商品价值一样,绝不受这个事情的影响。商品的成本价格(Kostenpreis),对个别资本家说,是提高了,但商品的社会的生产价格(Produktionspreis),依然不变。变化了的,只是商品生产价格(除其不变价值部分不说)分为工资和利润的比例。
但有人辩说,可变资本支出的增大(当然假设货币价值是不变的),即是劳动者手里的货币手段(Geldmittel)量的增大。由此,劳动者方面的商品需要,将会增加。因此,进一步的结果,是商品价格的提高。——还有人辩说,如果工资提高,资本家便会提高他们的商品的价格。——在这二场合,工资一般的提高,都招致商品价格的提高。所以,无论价格提高从那一方面说明,商品流通所必要的货币额,都必定会增大。
对于第一种辩论,我们答说:工资提高的结果,劳动者对必要生活资料的需要,会增大。他们对奢侈用品的需要,也会略略增大,那就是说,对于原先不在他们消费范围以内的东西,他们将会有需要发生。对于必要生活资料,有了突然的以大规模增大的需要。这种需要,当然会暂时把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提高。结果,社会资本以更大的部分,用来生产必要的生活资料,仅以更小的部分,用来生产奢侈品,因为,剩余价值的减少与资本家对奢侈品需要的减少,会使奢侈品的价格跌落。反之,在劳动者自己购买奢侈品的限度内,他们的工资的提高,在这范围内,不会提高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只不过把奢侈品购买者的位置填补起来。奢侈品归劳动者消费的数量,将比前此更大,归资本家消费的数,量则相对减少。如此而已。在若干动摇之后,被流通的商品量,会有和先前一样大的价值。——这种暂时的动摇,不外把原先不被使用的货币资本,投在国内的流通中。这种不被使用的货币资本,一向是在证券交易的投机企业上,或在外国,寻求投资地点的。
对于第二种辩论,我们答说:如果资本家生产者可以随意将他们的商品的价格提高,他们即在工资不提高时,也能如此做,会如此做。工资决不会在商品价格下落时提高。现在,资本家阶级,只能例外的,在一定的、特殊的、地方的情形下,以工资提高为借口,而依更高的程度将商品价格提高,并收括较大的利润。假令他们可以常常这样做,在一切情形下都能够这样做,他们就不会与工会(Trades' Union)反对了。
因奢侈品需要减少(资本家需要减少的结果,这是因为资本家购买奢侈品的手段已经减少),故资本家能将奢侈品价格提高的主张,乃是供求律(Gesetze von Nac hfrage und Angebot)上一个非常新颖的应用。其实,在资本家对奢侈品的需要减少,而又无劳动者把购买者的位置填补起来的限度内,奢侈品的价格,只有因须要减少而减低的。(在有这种填补的限度内,劳动者的需要,将不会引起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的提高,因为,劳动者即以工资增加额的一部分,用来购买奢侈品,自不能再用这一部分来购买必要生活资料。)其结果,将有资本从奢侈品的生产提出,以致于奢侈品的供给,不得不适应着它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上的已经变化的地位相当减少。当它们的生产减少时,它们的价格,才会在价值不变的限度内同时提高起来,恢复它们的正常的价格。在这种收缩发生,或这种均衡过程发生,生活资料价格又提高时,会不断有资本,从其他生产部门取出,灌输到生活资料的生产部门来,至其需要满足为止。然后,平衡被恢复。全过程的结果是:社会资本,从而货币资本,将以不同的比例,分配在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奢侈品的生产之间。
这全部异论,不外是资本家及其经济学谄谀者的示威的空枪。
给这种示威的空枪以口实的,不外下述三种事实:
(1)货币流通的总法则是:在流通商品的价格总额提高时,——无论这个价格额的增加,是就同一的商品量说抑是就已经增加的商品量说,——如其他一切情形不变,则流通货币量须增大。这样,他们就把因果倒置了。工资随必要生活资料的价格,一同提高。(不过,比例增加的现象,究竟是少见的,例外的。)工资的提高是果,商品价格的提高是因。
(2)在工资部分的局部的提高时,——那就是,在若干生产部门提高——这些部门的生产物,将因此在价格上,发生一种局部的提高。但就连这个结果,也还取决于许多事情;例如,在那里,工资本来不异常低,利润率也不异常高;又如,这种商品的市场,不致因价格提高而缩小(从而,其价格提高,无须以供给缩小为前提),等等。
(3)在工资一般提高时,所产商品的价格,在可变资本占优势的产业部门将提高,在不变资本及固定资本占优势的产业部门将跌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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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单纯的商品流通时(第一卷第三章第二节),我们已经指出,在一定商品量的流通中,其货币形态虽说是一经过即消灭的,但一个商品形态变化之际由一个人手中消灭的货币,仍必然会在别一个人手里取得位置。所以,商品不仅到处互相交换,互相代置,这种代替还是到处以货币的沉淀(Niederschlag Von Geld)为媒介,为陪伴。“商品为商品所代置,货币商品(Geldware)则常在某第三者手中。流通使货币不停的奔走。”(第一卷第三章。)在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基础上,这个事实,是这样表现的:即,资本的一部分,不断在货币资本的形态上,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也不断以货币形态,保留在它的所有者手里。
暂不说此。货币循环(Kreislauf des Geldes)——那就是,货币流回到它的出发点——在为资本周转上一个因素的限度内,是一种完全与货币通流不同乃至相反的现象[1]。因为,货币通流(Umlauf des Geldes)经过几个人的手以后,是愈行愈远于出发点的(第一卷第三章)。不过,周转速度的增进,本身就包含通流速度的增进。
先就可变资本说,如果一个500镑的货币资本,在可变资本的形态上,每年周转十次,那很明白,流通货币额的这个可除部分,将流通十倍于其价值的价值额,即5,000镑。它会在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每年流通十次。用流通货币额的这个可除部分,劳动者在一年间,被支付了并且支付了十次。假如在生产规模相等时,这可变资本每年只周转一次,那就只有一个5,000镑金额的一次通流了。
再者:流动资本的不变部分假设等于1,000镑。这个资本每年也周转十次,资本家在一年中售卖商品十次,放其价值的不变流动部分也被售卖十次,流通货币额的这个可除部分(1,000镑),将十次由其所有者手里,流到资本家手里。这就是说,这个货币须换手十次。其次,资本家每年又会购买生产手段十次;在这场合,货币也是一年十次,由这个人手里流到那个人手里。产业资本家以1,000镑的货币额售卖价值10,000镑的商品,再购入了价值10,000镑的商品。若有1,000镑货币通流二十次,就有20,000镑的库存商品被通流了。
最后,周转加速时,实现剩余价值的货币部分,也会以更大的速度通流。
但货币通流速度的增进,不一定包含资本周转速度的增进,也不一定包含货币周转速度的增进。那就是说,不一定包含再生产过程的缩短及其更新的加速。
同量货币能实行较大量的交易时,货币通流总会加速的。货币通流的技术准备(technischer Veranstalt-ungen)发生变化时资本再生产的期间虽相等,这个结果也是可以发生的。又,交易额增加,但在其中通流的货币,可以不表现任何现实的商品交换(例如套利的证券营业Differenzgeschäfte an der Börse)。从别方面说,货币通流有时又可以完全省却。例如,当耕者有其田时,就没有农民与地主间的货币通流。又如,当产业资本家有其营业资本时,也没有产业资本家与债权人间的货币通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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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若货币贮藏当初如何在一国形成,以及这种贮藏如何为少数人所吞并,那是无需在这里进一步讨论的。
资本主义生产方法的基础,是工资劳动,是劳动者以货币给付,是现物报酬化为货币报酬。倘在一国之内,没有一个充分的货币额.来充作流通媒介和贮藏货币(准备基金等),则资本主义生产方法,决不能在该国,以大规模发展到高深的地步。这是一个历史的前提。不过,我们却不能说,必须先有充分的贮藏货币,然后资本主义生产才开始。不如说,资本主义生产与其条件,是同时发展的,其条件之一,便是贵金属有一个充足的供给。自十六世纪以来,贵金属的供给是增加了,这种增加,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史上,是一个本质的因素。不错,当作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还需有货币材料的追加的供给。如果我们讨论的,是这种追加供给,我们便须知道,当生产物中的剩余价值被投入流通中时,虽无货币化所必要的货币,但金之中的剩余价值,却也无须先由生产物化为货币,已可投在流通中。
总之,要转化为货币的追加商品,会寻到必要的货币量:因为,从别一方面看,那要转化为商品的追加金银,不由交换,也将由生产自身,投到流通中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