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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Ⅱ 蓄积及扩大的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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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蓄积及扩大的再生产

因为生产过程可能扩大的比例,不是任意的,而是技术上规定的,故以资本化为目的而实现的剩余价值,往往要由若干次循环的反覆,蓄积到那时候,才能达到够充分的规模,使它实际能够当作追加的资本而作用,或加入过程中的资本价值的循环。所以,剩余价值会硬结为贮藏货币,而在这种形态上成为潜伏的货币资本(latente Geldkapital)。我们所以称它为潜伏的,因为在它固执在货币形态的限度内,它无从发生资本的作用[2]。所以,在这场合,贮藏货币的形成,遂显示为一种包含在资本主义蓄积过程中的现象;这现象,与资本主义蓄积过程相连伴,但同时本质上却与那种过程有区别。因为再生产过程本身,不会因为有潜伏的货币资本,便扩大的;反之,潜伏的货币资本的成立,宁说是资本家生产者不能立即扩大其生产规模的结果。假若他把他的剩余生产物,卖于金或银的生产者,(他们会把新的金或银,投在流通中)或者结局一样的,卖于那些为要偿付国民剩余生产物的这一部分,而由国外输入追加金银的商人,他的潜伏的货币资本,那固然会在国民的贮藏金银中,成为一个加额。但在此外一切场合,存在商人手中的流通手段,例如78镑,就不过是在资本家手中采取贮藏货币的形态,那不过使国民手中已有的贮藏金银在分配上发生变化罢了。

假若货币在资本家的交易上,是当作支付手段而作用,例如要经过或长或短的期间才由购买者支付商品的代价,那么,以资本化为目的的剩余生产物,就不会转化为货币,而转化为等价的债务请求权(Schuldforderungen),等价的所有权证(Eigentumstitel);这一定的等价,购买者也许已经有了,也许将来有希望有。这种剩余生产物,就和投放在有息证券等等上面的货币一样,不加入循环的再生产过程中;虽然它能够加入其他个别产业资本的循环中。

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性质,是由垫支资本价值的价值增殖所决定,换言之,即第一由尽可能多量的剩余价值的生产所决定,第二由(参照第一卷第二十二章)资本的生产,即由剩余价值的资本化所决定。我们在第一卷讲过:蓄积或扩大的再生产(那表现为不断把剩余价值生产扩大并使资本家财富增进的手段,表现为资本家自身的目的,并包含在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倾向中),会随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进一步成为各个资本家当前的必然性。资本的不断增大,会成为资本保存的条件。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讲过了,这里没有复述的必要。

首先,我们所考察的,是单纯再生产。在那里,我们假定全部剩余价值,是当作所得而支出的。然实际在常态关系下,剩余价值常只有一部分当作所得而支出,其余一部分就被资本化。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剩余价值,究还是全部消费呢,还是全部资本化呢,那在这场合是没有何等关系的。就运动的平均——一般的公式,只不过代表这种平均——而论,这两个情形都行得通;然为要使公式不过于复杂起见,顶好是假定,剩余价值全部都被蓄积起来。

公式,是代表那以扩大规模,用更大价值进行再生产的生产资本,并当作已经增殖的生产资本,开始它的第二循环,或更新它的第一循环。第二循环一经开始,P又重为起点。不过,这场合的P,比之最初的P,已经是较大的生产资本。因此,G-G′公式的第二循环,虽由G′开始,但这G′所担任的仍是G的机能,那就是当作分量已经规定的垫支货币资本。它较大于第一循环起点上的货币资本。然这个G′,一经在垫支货币资本的机能上出现,它由剩余价值资本化而增大的一切关系,都会归于消灭。它的起源,就会在它开始循环的货币资本形态下,消失去。如果P′是当作一个新循环的起点而作用,那个P′也会是这样。

假若我们以P…P′与G…G′比较,或与第一循环比较,我们就会发现这两者完全没有相同的意义。当作个别的孤立循环来看,G…G′所表现的,不过是:货币资本(或在循环中当作货币资本的产业资本)G是产生货币的货币,是产生价值的价值,换言之,会产生剩余价值。但在P的循环上,价值增殖过程就会在第一阶段即生产过程完了的同时告终。在第二阶段(流通的第一阶段W′-G′)终了之后,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的总和,就已当作被实现的货币资本而存在了,当作第一循环终极的G′而存在了。剩余价值已被生产的事实,在最初考察的P…P公式(参照前揭的明细的公式)上,由w-g-w表现了。w-g-w在它的第二阶段上,被投到资本流通的外部,而表现为当作所得的剩余价值的流通。所以,在这个全部运动由P…P代表的形式上,两极间也没有价值上的差别,在这种形式中,垫支价值的增殖,剩余价值的生产,与表现在G…G′上的,正好相同。不过,在G…G′上的最终阶段,即循环的第二阶段W′-G′,在P…P上,乃表现为流通的第一阶段。

在P…P′上,P′所表现的,不是剩余价值已被生产的事实,而是被生产的剩余价值已被资本化,从而,资本已被蓄积的事实;所以,与P相异的P′,是由原资本价值,加上由这个运动而蓄积的资本价值,构成的。

就自体考察起来当作G…G′之单纯的结果,G′和表现在这一切循环内部的W′,都不是表现运动,宁是表现运动的结果。即它们所代表的,是在商品形态或货币形态上已经实现的资本价值的价值增殖,从而是当作G+g或W+w的资本价值,是当作资本价值对其子体(即剩余价值)的关系看的资本价值。它把这个结果,表现为已经增殖的资本价值之不同的流通形态。然不论那种结果是采取W′形态,还是采取G′形态,这当中发生的价值增殖,总非货币资本或商品资本的一种机能。当作与产业资本的特殊机能相照应的特殊的相异的形态与存在方法,货币资本不过能尽货币机能,商品资本不过尽着商品机能。两者的区别,不过是商品与货币的区别罢了。同样,在生产资本形态上的产业资本,也只能和每一个产生生产物的劳动过程,由相同的诸要素构成;那些要素,在一方面,是对象的劳动条件(生产手段),在另一方面,是在生产上运用的合目的的劳动力。产业资本在生产领域内部,只能在那和生产过程一般(非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也非例外)相照应的构成上存在,而在流通领域内部,便只能在两个和它相照应的形态即商品形态或货币形态上存在。然诸生产要素的总和,自始就是由以次的事实,显示它的生产资本的性质;即,劳动力是他人的劳动力,资本家要从其他商品所有者手中购买生产手段,同样要由劳动力所有者购买劳动力。所以,生产过程本身,就表现为产业资本之生产的机能;同样,货币及商品,则表现为同一产业资本之流通形态,货币及商品的机能,也表现为这种产业资本之流通机能。这种流通机能,有时是诱发生产资本的机能,有时是由生产资本的机能发生。货币机能及商品机能,在这场合,同时虽为货币资本及商品资本的机能,但那究不外是产业资本在其循环过程诸相异阶段上应尽的诸机能形态相互关联的结果。所以,由货币及商品的资本性质,推论货币之货币的特性与机能,商品之商品的特性与机能,就是一个错误了;而在反对方面,由生产资本在生产手段上的存在方法,推论生产资本的特质,也同样是一个错误。

当G′或W′一被确定为G+g或W+w,即一被确定为资本价值和子体(即剩余价值)的关系,这种关系,就由它们,一方面在货币形态上表现,他方面在商品形态上表现。这件事,对于问题的本身,不会引起任何变化。这种关系,既非产生于货币本身的特质及机能,也非产生于商品本身的特质及机能。无论在G′的场合抑在W′的场合,资本之特征的性质(产生价值的价值),都不过表现为结果,W′常为P的机能的生产物,而G′则常不过是W′在产业资本循环中的转化形态。因此,实现了的货币资本,一经再开始它的货币资本的特殊机能,它早已不复表现那包含在G′=G+g中的资本关系。在G…G′已经通过,并且G′又重新开始循环时,其中所含的剩余价值,纵令全部资本化了,G′也不复表现为G′,而是表现为G。照前面我们的例子,第一循环以422镑的货币资本开始,第二循环则以500镑开始。开始第二循环的货币资本,比第一循环的货币资本多78镑。这种区别,把一个循环与其他循环加以比较,就可看出;但它不存在于各个别循环之内。在这里,当作货币资本垫支的500镑,虽包含有先前当作剩余价值存在的78镑,但这500镑,与其他资本家开始第一循环时即已使用的500镑,是演着同一的节目。就生产资本的循环而论,也是这样。增大了的P′,一当作P而开始新的循环,那就和单纯再生产P…P上的P,没有两样。

在

阶段上,增大了的量仅由W′表示,而不由A′及Pm′表示。因为W为A和Pm的总计,故W′已足够表示,包含在W′中的A及Pm的总和,较大于本来的P。其次,A′及Pm′的记号,还是不正确的,因为我们知道,资本的增大,会伴有资本的价值构成的变动;在这种变动的进步中,Pm的价值增大,A的价值却常相对地减少,并且往往是绝对地减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