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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 全三套

Ⅲ 第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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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第三阶段

商品,当作直接由生产过程出来的已经把价值增殖的资本价值之机能的存在形态,便成为商品资本(Warenkapital)。假若商品的生产,是以全社会为范围,而进行资本主义的经营,则一切商品,无论是生铁,是布鲁塞的花边,是硫酸或是烟草,都自始就是商品资本的要素。至若什么种类的商品在性质上被列为资本,什么种类的商品被列为普通商品的问题,不过是烦琐经济学者自己造出来的苦难之一端罢了。

资本在它的商品形态上,必须尽商品机能。构成商品资本的诸物品,自始就是为售卖而生产,且必须化为货币,必须通过W-G运动。

现在假定资本家的商品,为10,000磅棉纱。如消费在纺绩过程中的生产手段的价值为372镑,而造出的新价值为128镑,则这种纱有500镑的价值,那表现在同名称的价格上。这种价格,系依售卖(即W-G的行为)而实现。然则,使商品流通的这个单纯过程,同时成为一种资本机能的,是什么呢?并非在这单纯流通过程内部,发生何等变化。生产物的使用性质不变,因为它是当作使用对象,转到购买者手中;其价值也无改变,因为这种价值不曾有任何量的变换,所变换的,不过是形态,它在先以纱的形态存在,现在以货币的形态存在。在第一阶段G-W[4]与最后阶段W′-G′之间,存有一种本质的区别。在第一阶段,垫支的货币,因将由流通而转化为有特殊使用价值的商品,故具有货币资本的机能。但在最后阶段,商品必须在它们流通开始以前,已经由生产过程内部具备有这种资本性质,方才成为资本。在纺绩过程中,纺绩工人以纱的形式造出28镑的价值。比如,其中50镑,在资本家看来,仅是他对劳动力垫支的工资的等价,78镑(在劳动力的榨取程度为156%时),形成剩余价值。因此,10,000磅纱的价值,第一,包含有消费掉的生产资本P的价值。其中不变资本372镑,可变资本50镑,合计422镑,等于8440磅纱。这样,这种生产资本P的价值,等于生产资本构成诸要素的价值W。此等构成诸要素在G-W阶段中,是当作在贩卖者手中的商品,与资本家对立的。第二,那10,000磅纱的价值还包含有78镑(等于纱1560磅)的剩余价值。因此,10,000磅纱的价值表现W,乃等于W+ΔW(或W及其加额78镑之和),这种加额,因为与原价值W采取同一的商品形态,我们命它为w。所以,10,000磅纱的价值=500镑,=W+w=W′。使W(10,000磅纱的价值表现)变为W′的,不是它的500镑的绝对价值量,因为这种绝对价值量,和其他一切的W(某种别的商品量的价值表现),是由各该商品量中包含的劳动量决定。所以,使W变为W′的,宁可说是它的相对的价值量,即它和消费在生产上的资本P的价值相比较的价值量。这种价值,等于在其内保存着的价值,加由生产资本造出来的剩余价值。它的价值,较大于超过于这个资本价值,其超过部分,就是剩余价值w。10,000磅纱,为附加有这种剩余价值的已经增殖了的资本价值之担当者。而它所以具有这种担当者的资格,无非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生产物。W′表现一种价值关系,商品生产物价值与在生产上支出了的资本价值的关系;换言之,表示了它的价值是由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合成的。10,000磅纱是商品资本W′,仅因为它是生产资本P的一个转化形态;并且因为在这种关系上,这种关系原来只是存在于个别资本的循环中,对资本家而言,它会用他的资本,生产纱出来。10,000磅纱当作价值担当者所以会成为商品资本,说起来,并不是一种外部的关系,而仅是内部的关系。纱这种商品所带上的资本的捺印,并不是存于它的价值的绝对量中,而是存于它的价值的相对量中,那就是,存于它的价值对它转化为商品以前的生产资本的价值之比例中。因此,如其这10,000磅纱,以500镑的价值出卖,这个流通行为,就其自体考察=W-G,不过是同一价值由商品形态化为货币形态的转化。但这种行为,若当作个别资本循环上一个特殊的阶段,便是商品所负担的资本价值422镑与剩余价值78镑之总和之实现,从而是W′-G′,即商品资本由其商品形态化为货币形态的转化[5]。

现在W′的机能,乃一切商品生产物共通的机能。那就是转化为货币,是被贩卖,是通过W-G流通阶段。在已经把价值增殖的资本,仍保留商品资本形态,而留在市场的限度内,生产过程是停止着的。那既没有价值创造者的作用,也没有生产物创造者的作用。随资本舍去商品形态采取货币形态的速度的不同,换言之,随售卖速度的不同,同一资本价值所担当的生产物创造者或价值创造者的任务,会发生种种差异,因而也会以种种不同的程度,把再生产的规模扩大或缩小。一定量资本的效用程度,照我们在第一卷讲过的,是由生产过程的各种能素决定,而这诸种能素在某种程度内,是与其自身的价值量相独立的。在这里,我们又知道,流通过程,曾为资本的效用程度,为资本的伸张或收缩,推动一些新的和资本价值量无关的能素。

商品量W′当作价值已经增殖的资本的担当者,必更进而以其全范围,通过W′-G′的变形。在这里,售卖品的分量,乃本质的决定条件。各别商品,这时不过表现为总量的不可缺的成分。500镑的价值,存在10,000磅纱里面。假若资本家只能售去7,440磅,获得372镑的价值,则他收回的,只是不变资本的价值,只是已经支出的生产手段的价值。如果他售去8440镑,他也只能收回全部资本的价值,为要实现若干剩余价值,他必须再多卖一些;设要实现全部剩余价值78镑(=纱1560磅),他势必要把10,000磅纱全部售掉。资本家在所获得的500镑货币中,仅获得了他所卖商品的等价。他在流通过程内部的交易,是单纯的W-G。如其他须支付劳动者64镑,而不是50镑,他的剩余价值就仅有64镑,而没有78镑,从而,劳动力榨取的程度,就不过100%,而非156%,但他的纱的价值仍旧不变,不过其构成部分间的比例有变化罢了。W-G这种流通行为,依然表示以500镑的价值,售卖10,000磅纱。

W′=W+w(=422镑+78镑)。W等于生产资本P的价值;这价值,又等于G-W行为(即诸生产要素的购买)上垫支的价值;依照上例,即422镑,假若商品量是依照价值售卖,则W=422镑,以1,560磅纱代表的剩余生产物的价值w=78镑。如其我们把表现为货币的w称为g,则W′-G′就=(W+w)-(G+g),而扩大形态上的G-W…p…W-G′循环,也表示为

。

在第一阶段上,资本家是由严格的商品市场与劳动市场,获得其使用物品。在第三阶段上,他只是把商品投回在一个市场上,即严格的商品市场上。但是,他借着商品,由市场取得了较大于他最初投入市场的价值了,这个情形,不外是因为他投入市场的商品价值,较大于他最初由市场取出的价值。他投入市场的价值G,由市场取出等价W。他投入W+w,也由市场取出等价G+g。——就我们的例说,G等于8,440磅纱的价值。但他在市场投入了10,000磅纱,所以投回市场的价值,比他从市场取出的价值更大。而在他方面,他得以这种增大的价值投入市场,仅因为以次的事实;即,他在生产过程内,已由劳动力的榨取,生产了剩余价值(当作生产物的可除部分,便表示为剩余生产物)。商品量,就是依着这个过程,成为商品资本,成为已经把价值增殖的资本价值的担当者的。垫支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的实现,通是依着W′-G′的行为。在W′-G′行为上,这两方面的实现,可以是商品总量分为数次售卖,可以是一次售卖;但这同一的流通行为W′-G′,会在以次的意味上,对于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发生差异。这就是,这种行为,对于资本价值和剩余价值,会在它们的流通上,表现相异的阶段,并会在它们在流通内部通过的变形序列中,表现相异的段落。剩余价值w,是最初形成于生产过程内部,它以商品形态出现于商品市场,也是最初一次;这就是它最初的流通形态。所以w-g的行为,是它的最初的流通行为,或它的最初的形态变化。这种形态变化,也须由反对的流通行为即相反的形态变化g-w来补充的[6]。

可是资本价值W在同一流通行为W-G′上实行的流通,却不是这样。这种流通行为,对资本价值而言,就是流通行为W-G。在此行为中,W=p,即等于原来垫支的货币G。资本价值以G的形态,即以货币资本的形态,开始它的最初的流通行为,并依W-G行为,复归于同一形态。换言之,资本价值通过了两个对立的流通阶段,即(1)G-W与(2)W-G,并重复回到可以重新开始同一循环过程的形态。剩余价值第一次的由商品形态到货币形态的转化,在资本价值方面看来,却是本来货币形态的复归,本来货币形态的再转化。

依着

行为,货币资本转换为等价的商品量A及Pm,此等商品,至是,已不复再以商品的资格售卖品的资格,发生机能。其价值,是以生产资本p的价值的资格,存在于购买者即资本家手中。在p的机能中即生产的消费中,此等商品,被转化为与生产手段实体相异的商品,即转化为纱,其价值不仅照样保存,并还增大了,由422镑,增加至500镑了。依着这种现实的形态变化,在G-W第一阶段上由市场取去的诸商品,就由那在实体上在价值上都不同于它自身的商品,代置了。此种商品,现在是以商品的资格发生机能,必须转化为货币,必须售卖的。所以,生产过程好像不过是资本价值的流通过程的中断,因为在这里,资本价值还只通过第一阶段G-W,直到W已经在实体上价值上有了变化以后,它才通过第二阶段即最终阶段W-G。但是,就资本价值自身考察起来,它不过在生产过程上,有了使用形态的变化。它原来是A和Pm形态上的422镑的价值,现在,却是价值422镑的8,440磅棉纱了。如果我们不考察剩余价值,而仅考察资本价值的流通过程的两个阶段,它就通过G-W与W-G的两个阶段,在那里,第二阶段的W,对于第一阶段的W,虽有不同的使用价值,其交换价值则一样。因此,G-W-G是要求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价值,复归到它的货币形态,复转化为货币。这个流通形态,包含商品两次方向相反的换位,即先由货币转换为商品,再由商品转换为货币。

同一流通行为W-G′,对于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资本价值,是第二的最后的形态变化,即复返到货币形态,但对于同时体现在商品资本中,由商品资本交换货币而实现的剩余价值,却是第一形态变化,即由商品形态转为货币形态W-G,最初的流通阶段。

因此,我们有两点要注意。第一,资本价值复转化为原来货币形态的最后转化,是商品资本的机能;第二,这种机能,包含着剩余价值由其原商品形态移向货币形态的最初转变。所以,在这场合,货币形态担当了两重任务。在一方面,它是原来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价值的复归形态,那就是转归到过程开始时的价值形态。在另一方面,它是一个原来在商品形态上加人流通过程的价值的最初转化形态。假若构成商品资本的诸商品,是像我们所假定那样,依照价值售卖,则W+w会转化为等价的G+g。实现了的商品资本,这时乃以G+g(422镑+78镑=500镑)的形态,存在于资本家手中。至是,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都是在货币形态上,即在一般等价形态上存在了。

在过程的终末,资本价值再采取它加入过程当时的形态,故能以货币资本的资格,重新开始同一的过程。正因为这种过程的开始形态与终结形态,为货币资本的形态G,所以我们称这个循环过程为货币资本的循环。会在结局上发生变化的,不是垫支价值的形态,仅是垫支价值的量。

G+g是一定的货币额,依照我们的例,是500镑的货币额。但当作资本循环的结果,当作已经实现的商品资本,这一定的货币额,包含有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这两种价值,不复像体现在纱中那时候一样持有有机的关联,而是相并的存在着。它们的实现,使它们两者,各皆取得独立的货币形态。上述货币额之211/250,系代表422镑的资本价值;而其中39/250,则是代表78镑的剩余价值。商品资本实现所引起的资本价值与剩余价值的分离,不仅有我们下述的形式上的意义。并且,g究是全部,是一部,抑是全不加入到G里面去,换言之,前者是否再当作垫支资本的价值成分而发生机能,在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上,也是重要的。g与G两者,也能通过完全相异的流通。

在G′上面,资本已经回复到它原来的形态G,即它的货币形态。不过,它是在这个形态上,在这个形态上,它是当作资本实现的。

第一,这里有了分量上的差异。资本G原为422镑,现在G′则为500镑。这个差异,表现在G…G′上,那是在分量上有别的循环的二极,它们的运动,只由虚线表示的。G′>G,G′—G=M即剩余价值。——不过,当作G…G′循环的结果,现在还存在的,只有G′。G′是形成过程终结所得的生产物,G′到这时是独立存在,而与促使它发生的运动分离。在这种运动完结时,G′便在它的位置上出现了。

但由G+g形成的G′(照前例,是由422镑垫支资本,加78镑的加额形成的500镑),同时又表现着一种质的关系。但这种质的关系,不过当作一定货币额的部分与部分间的比例,当作一种量的关系的存在。垫支的资本G,现在又回到其原来形态(422镑),当作已经实现的资本而存在了。它不仅保存自己,且还当作资本而实现自己。它也就是用这个资格,和g(78镑)相区别,这个,是当作它的儿子,当作它的果实,当作它所生出的增加部分,来和它发生关系的。就因为G是产生较多价值的一种价值,所以会当作资本来实现。G′是当作一种资本关系,存在着。G早已不复表现为单纯的货币,而显然立于货币资本的地位,表现为一个会把价值增殖的价值,它有自行增殖的特性。它会创造比它原有价值为大的价值,G所以是资本,就因为它和G′的其他部分(那是由G引起的以G为原因为基础的结果)的关系。因此,G′显示为一种表现资本关系的价值量了。这种价值量,是会区分为在机能上相异的诸部分的。

但这里所表现的,仅为结果,它并没有表示促使这个结果产生的媒介的过程。

价值的这诸部分,没有质的差别,除非把它们看作是相异诸物品的价值,看作是相异诸具体物的价值,看作是相异诸使用形态的价值,从而,看作是相异诸商品体的价值。不过像这样的差别,并不是由单纯的价值部分发生的。因为货币是一切商品的共通的等价形态,所以,商品间的一切差别,都会在货币上,归于消灭。500镑的货币额,是由相等的一镑一镑的要素所形成。因为,在这个货币额的单纯的存在上,500镑所由来的媒介过程是消灭了,相异诸资本部分在生产过程上所有的一切特殊的差异,都消灭了,一切的痕迹都消灭了。这里存在的差别,仅仅存在原本(即422镑垫支资本)与78镑剩余价值额的概念形态上。假定G′=110镑,其中100镑为原本G,10镑为剩余价值M。这110镑的两个构成部分,是绝对同质的,是概念上无区别的。无论那10镑是垫支原本100镑的1/10,还是这个原本以上的10镑超过额,它总归是10镑,是110镑总额的1/11。所以,这个原本与增殖额(资本与剩余价值),都可表现为总额的分数部分。照前例说,10/11形成原本或资本,1/11形成剩余额。所以,在过程终结,实现了的资本,在它的货币表现上所显示的,乃是资本关系的无概念的表现。

固然,这对于W′(=W+w)同样适用。但有这样一种区别,就W′(在其内,W与w是同质商品量的比例的价值部分)会指示出它的起源P(它就是P的直接生产物),但在G′(一个直接由流通生出的形态),则与P的直接关系,消灭了。

在G′表现G…G运动之结果的限度内,包含在G′中的原本与增殖额间的无概念的(begriffslose)区别,只要它不是当作已经把价值增殖的产业资本的货币表现,固定着,而是积极地再以货币资本的资格发生机能,就会归于消灭。货币资本的循环,决不能由G′(纵然G′现在是当作G来发生机能)开始,而只能由G开始;换言之,决不能以资本关系的表现开始,而必须以资本价值的垫支形态开始。当这500镑为图重新把价值增殖,而再度当作资本垫支的时候,它早已不成其为复归点,而是出发点了。这时所垫支的资本,不是422镑,而是500镑。其货币较前为多,其资本价值较前为大,但它那两成分间的关系却消灭了。好像原来就是用500镑的金额,不是用422镑,当作资本。

把自身表现为G′形态,并不是货币资本的能动的机能,那宁可说是W′的一种机能,那怕就在单纯的商品流通(1)W1-G(2)G-W2上面罢,G也仅在第二行为G-W2中,才具有能动的机能。它表现为G,那不过是第一行为的结果;依着这种行为,它才成为W1的转化形态。包含在G′里面的资本关系,即它所由构成的资本价值部分与价值增殖部分间的关系,要在G…G′无间断的反复中,G′自行分割为两个流通的限度内,方才具有机能上的意义。那两个流通之一是资本的流通,其他是剩余价值的流通。在这种场合,这两部分所成就的,不仅是量上相异的机能,且为质上相异的机能,或G异于g的机能。但就其自体观察,G…G′的形态,并不包含资本家的消费。而仅包含增殖与蓄积,如果后一种机能,自始就表现为不断重新垫支的货币资本之周期的增殖。

G′=G+g虽是资本的无概念的形态,同时却是已经实现的形态上的货币资本,是已经产出货币的货币,不过,这与货币资本在第一阶段

上所担当的任务不同。在第一阶段,G是以货币的资格流通。G当作货币资本发生机能,仅因为它在货币状态下,始能尽货币的机能;仅因为它不能由其他方法,换得那些在商品形态上和它自己对立的P的要素,即A及Pm。它在这种流通行为上,本仅具有货币机能,但因这种行为是过程中的资本价值的第一阶段,故借着它所购买的诸商品A和Pm的特殊使用形态,它又具有货币资本的机能。反之,包含资本价值G和由此造出的剩余价值g的G′,却表现为价值增殖了的资本价值,为资本总循环过程的目的与结果,为那种总循环过程的机能。G′所以会在货币形态上,把这个结果表现为实现了的货币资本,那不是起因于它是资本的货币形态,是“货币”资本,反之,乃起因于它是货币“资本”,是货币形态上的资本;资本就是在这个形态上把过程开始,就是在货币形态上垫支的。前面讲过,资本之复转化为货币形态,是商品资本W′的一种机能,而非货币资本的机能,但若就G和G′的差别来说,g不过是W的增殖部分w的货币形态。G′所以=G+g,仅因为W′=W+w。这种差别,及资本价值对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关系,在它两者转化为G′以前,即已在W′内部,存在着,表现着了。G′是一个货币额,在这个货币额上,这两个价值部分好像是独立地对立着,从而可以使用在彼此独立的判然有别的机能之上。

G′不外是W′的实现的结果。G′与W′两者,是增殖了的资本价值的相异形态,其一是商品形态,其他是货币形态。二者具有这个共通点,那就是.它们都是价值增殖了的资本价值。双方都是实现了的资本,因为资本价值在这场合是与它所生产的果实即剩余价值一道存在的,虽然这种关系,只表现在一个货币额或一个商品价值的两部分间的比例这样一个无概念的形态中。但当作资本的表现,并就资本对它所造出的剩余价值的区别,当作已经增殖的价值,G′与W′是正好相同,并且也不过是在不同形态上,表现同一的事物。它们不是以一方为货币资本,一方为商品资本区别,而只是以一方为货币一方为商品来区别。现G′与W′表现那已经把价值增殖的价值,换言之,表现那当作资本用的资本的限度内,它们是只表现生产资本的机能的结果。资本价值只能在这个机能上,生产价值的。它们的共通点,是它们都是资本的存在方法——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其一是货币形态上的资本,其他是商品形态上的资本。所以,区别两者的特异机能,不外就是货币机能与商品机能的区别。商品资本,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直接产物,会指示它的资本主义的起源。从而,这种形态,比较货币资本,也更为合理,更不难理解。在货币资本中,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切痕迹全归消灭了。就一般而论,商品一切的特殊的使用形态,都会在货币上消灭。G′要把它的奇怪形态脱除,仅能在以次的场合;即,当它自身显示为商品资本的场合,当它显示为生产过程直接的生产物,而非那种生产物的转化形态的场合,那就是,在货币材料本身的生产的场合,例如,在金的生产上,其公式将为

。在这场合,G′将显示为一种商品生产物。因为P这时所提供的金额,比较当初在G形态(即货币资本)上,为金的各种生产要素,而垫支的金额更大。在这场合,G…G′(G+g)这个表现的不合理之点,就消灭了。那个不合理之点,是:一定额货币的某一部分,表现为同额货币的其他部分的母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