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流通上的诸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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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流通上的诸种费用
Ⅰ 纯粹的流通费用
A 买卖时间
资本由商品转化为货币,及由货币转化为商品的形态变化,同时是资本家的交易,是买卖行为。这种资本转形进行的期间,自主观的资本家的立场看来,就是买卖时间(Verkaufszeit und Kaufzeit),就是他在市场上成就卖者及买者机能的时间。资本的流通时间,是资本再生产时间的一个必要部分;同样的,资本家买卖的时间,即在市场上奔走的期间,又是他尽资本家(人格化的资本)机能的期间的一个必要部分,是他的营业时间的一部分。
〔因为我们假定,商品是依照价值买卖,故这种交易,仅为同一价值由一种形态转到他种形态——即由商品形态转到货币形态,由货币形态转到商品形态——的变化,一种状态变化。商品如照价值售卖,则存在买者及卖者手中的价值量,是不变的。所变化的,不过是它的存在形态。就令商品不照价值售卖,所转化的价值的总额,仍旧不变。因为一方面的加,即是他方面的减。
然W-G及G-W的形态变化,乃是行于买者和卖者间的交易。这种交易的成立,是需要时间的。假若这件事体,竟成为相互制胜(übervorteilen)对方的竞争,营业者间竟适用谚语所谓“希腊人遇到希腊人即诉之于斗争”的场面,则其所需时间,当益加大。价值的状态变化,是需要时间与劳动力的,但这种需要,不是为了创造价值,而是为了进行价值由一形态到其他形态的转化。双方在这种状态变化时,想占有过剩价值量的努力,不会在问题上引起何等根本的变化。这种劳动,诚然会依双方的恶意的企图而加甚,但一个诉讼程序上的劳动,不会增大诉讼对象的价值量,同样,这种劳动,也不会造出价值。这种劳动,是当作全体看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一必要部分(这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包含有流通,或被包含于流通中),和那些为生热而用的某种材料的燃烧劳动一样。这种燃烧劳动,虽为燃烧过程上一个必要的部分,但并不造出何等热。把炭用作燃料,我必须使它与氧气化合。并且,为了这种目的,石炭必须由固体形态转化为气体形态(即炭酸气,那是燃烧的结果,是气体状态中的石炭);换言之,必须使石炭的存在形态,发生一种物理的变化。在新的化合之先,那些结合为一个固体的炭素分子必须分解,这炭素分子本身还须分解为个个原子。这是需要支出一定的力的。这样支出的力,不转化为热,却宁是由热之中取出。因此,商品的所有者,如非资本家,而为相互独立的直接生产者,则所需的买卖时间,就是他们劳动时间的一种损失。惟其如此,他们就常(如在古代及中世)把这种交易,留在休息日去做。
自然,由资本家经手的商品交易,是占有广大范围,但虽然如此,这种并不造出价值而只能促成价值形态变化的劳动,仍不得转化为创造价值的劳动。即令生产资本家不亲自担任那种“燃烧劳动”,而使它变为雇人即第三者的专业,也不能把这种转化的奇迹实现。这第三者当然不是因为爱慕资本家的青眼,而提供劳动力的。土地所有者手下的地租征收入,或银行的差役,虽不会由他们的劳动,使他们所征牧的地租或盛在袋中携往其他银行的货币,在价值量上发生丝毫的增殖,但这事实,对于他们,是无关重轻的〕[1]。
在那些叫旁人代自己劳动的资本家看来,买卖是一种主要机能,他既以更大的社会规模,占有许多人造出的生产物,他就得以同大的规模,售卖这生产物,后来更得把售卖生产物所得的货币,再转化为诸生产要素。但是,即令在这场合,买卖时间依旧不会造出何等价值来。在这场合,商人资本的机能引出了一种幻想。但关于这个问题,这里不打算进一步考察。但这一点自始就是很明白的:假若一种机能本身是不生产的,那纵令它是再生产上一个必要的要素,并借分工,由多数人的副业,转化为少数人的专业即特殊营业,它这机能自身的性质,依旧不会因这种转化而有所改变。商人(在这场合,他不过当作商品形态变化的单纯的代理人或单纯买卖人)的活动,得为许许多多的生产者缩短买卖期间。在这场合,他可以说是一种机械,那可以减少力的无用的支出,或助成生产时间的游离[2]。
关于当作资本家和商人资本看的商人,将留待后面考察。为要使说明简单化起见,这里且假定上述的买卖当事者,就是售卖自身劳动的人。他在W-G及G-W操作上,支出他的劳动力及劳动时间。他赖这种操作生活,正如其他劳动者,依赖纺绩,依赖丸药制造生活一样。他尽着一种必要的机能,那是因为再生产过程本身,含有不生产的机能。他和其他劳动者一样劳动。不过他的劳动的内容,既不造出价值,也不造出生产物。他自身是生产上的一种虚费(faux frais),那是不生产的但是必要的费用。他的效用,不是使一种不生产的机能,转化为生产的机能,或者使一种不生产的劳动,转化为生产的劳动。如果有这种机能移转就可成就这样的转化,那就是一种奇迹了。他的效用,是使社会上的劳动力及劳动时间,可以只用一个较小的部分被拘束在这种不生产的机能上。再者,他虽领受较优的给付,但我们仍不妨假定他为单纯的工资劳动者。不论他领受的工资如何,在他当作工资劳动者的限度内,他常有一部分劳动时间,是得不到报酬的。他也许每天作十小时劳动,而仅领受八小时劳动的价值生产物。他其余两小时的剩余劳动,和那八小时的必要劳动,同样不生产价值,虽然借着这八小时的必要劳动,社会生产物已有一部分转移到他身上。第一,从社会的观点考察,一种劳动力依旧是在十小时内被消费在这单纯的流通机能上。它不能为其他任何目的而利用,从而,不能当作生产的劳动来利用。第二,这二小时的剩余劳动,虽已由在这期间劳动的个人所支出,但社会并不支给他以何等代价。又,社会虽不会由他这二小时劳动,占有一点多余的生产物或价值,但由他代表的流通费用(Zirkulationskosten),却会减少1/5,即由十小时减到八小时。他把现实的流通时间减少了1/5,但社会对于这个,不会支付任何代价。但若他是使用这种流通当事人的资本家,那就因为他不支给这二小时的代价,他可以减少他的资本的流通费用了。这费用,是要从他的收入中减去的。从资本家看来,这种流通费用的减少,是一种积极的利得。因为他的资本价值增殖所受到的消极限制,是由此缩减了。在小独立商品生产者,要把他们自身的时间的一部分,花费在买卖上的限度内,这买卖必要的时间,或表现为生产机能间隙上支出的时间,或表现为他们可以从事生产的时间的减少。
不论如何,使用在这种目的上的时间,是一种流通费用,那丝毫不把转化的价值增加。这种费用,乃是使价值由商品形态转化为货币形态所必要的费用。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者表现为流通当事人的限度内:他只是以买卖规模较大,流通当事人机能的范围较大这一件事,来和直接的商品生产者区别。如果他的营业范围,使他必须或能够把流通当事者当作工资劳动者来购买,那也不会在问题上引起何等变化。在单纯只有形态转化的流通过程上,劳动力与劳动时间也要作某种限度的支出。不过,现在,这是表现为追加的资本支出。可变资本的一部分,因此,必须支销在单单活动于流通领域的劳动力的购买上。这种资本垫支,不会造出生产物,也不会造出价值。在这种限度内,这种资本垫支,会使垫支资本所尽的生产机能的范围缩小,好像生产物的一部分,要转化为一种机械,使其残余部分得以买卖一样。由于这机械,生产物就要减少一部分。这机械虽能节省在流通内支出的劳动力等等,但不会在生产过程内部发生作用。它只是流通费用的一部分罢了。
B 簿记
在实际的买卖之外,还要在簿记上支出劳动时间。如像钢笔,墨水,纸张,写字楼,事务所费用等等对象化的劳动,也都归属这里面。所以在这种机能上,一方面要支出劳动力,他方面要支出劳动手段。这种情形,和我们考察买卖时间所见到的情形,是全然一样的。
当作资本循环内部的统一,当作过程中的价值,资本无论是在生产领域,抑是在流通领域的两阶段,首先都只在观念上以计算货币的形态,存在于商品生产者,特别是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的脑中。这种运动,是由簿记所确立所统制,而簿记又包含价格决定或商品价格计算在内。生产的运动,特别是价值增殖的运动——在这运动上,商品不过表现为价值担当者,为观念价值存在(ideelles Wertdasein)确定在计算货币上的诸物的名称——就是这样在观念上获得象征的映象。个别商品生产者,单是在头脑中作簿记(自耕农民就是一个例;资本主义农业,方才生出用簿记的租地农业家),或是在生产期间之外,就支出,收入,支付日期等等,附随的,记录下来;在未脱却这种状态的限度内,他的簿记机能,和为此目的而消费掉的像纸一类的劳动手段,就显然是代表劳动时间及劳动手段的追加的消耗。这种劳动时间虽属必要,但要由那种能够在生产上消费的时间,扣除下来;这种生产手段虽属必要,但要由参与现实生产过程,参与生产物形成过程及价值形成过程的劳动手段,扣除下来[3]。这种簿记机能,累积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手中,不仅为多数小商品生产者的机能,而转化为一个资本家的机能,转化为一个大规模生产过程内部的机能,其范围是扩大了,但这种事实,乃至上述簿记机能,由它附随的生产机能,分离独立而成为特殊专任代理人的机能的事实,都不会使上述机能的性质,发生变化。
一种机能在独立化以前,如不是生产物形成及价值形成的要素,那么,就是分工,就是独立化,也不能使它成为生产物形成和价值形成的要素。当一个资本家重新投下资本时,他为要雇用簿记人之属,为要准备簿记用品,必须投下自己资本的一部分。假若他的资本,已在成就机能,已在成就不断的再生产过程,他就会把他的商品生产物的一部分(转化为货币的),再转化为簿记员,推销员等等。这个资本部分,由生产过程撤出,成为流通费用的一部分,并由总生产物扣除下来(那包含专为这机能而使用的劳动力本身)。
不过,一方面由簿记生出的诸费用(或劳动时间的不生产的支出),和他方面单纯买卖时间的费用之间,有一定的区别存在。买卖时间的费用,乃起因于生产过程之一定的社会形态,换言之,因为生产过程是商品的生产过程。生产过程愈采取社会的规模,愈失去纯粹个人的性质,则簿记——当作生产过程之统制及观念的总括——就愈成为必要。所以,簿记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较它对于手工业经营及自耕农经营下的分散的生产,是更为必要;而它对于共同的生产,又较它对于资本主义生产,更为必要。然簿记上的诸种费用,因生产累积,因簿记变为社会的簿记,则将愈益减少。
在这里成为问题的,只是起因于流通费用的一般性质,那是由单纯形式上的形态变化发生的。研究这种流通费用的细目,那是多余的事。至若那只有关于价值的纯粹形态转化(Formverwandlung),从而,由生产过程的某一社会形态发生的诸形态——从各别商品生产者看来,这一类形态,不过只是一溜就过去的几乎注意不到的要素,但和他的生产诸机能,是并行的或交错的——会怎样当作巨额的流通费用,使人看着发惊,我们只要看到,单纯的货币收支,一经成为银行的专属机能或个别营业的出纳业者(Kassierer)的专属机能,就会独立化而大规模累积起来的事实,就会知道。但我们必须牢记一点,此等流通费用,并不因其形态改变,而改变其性质。
C 货币
一种生产物,不问是不是当作商品生产的,它往往总是富的实物形态,是预定供生产的或个人的消费之使用价值。假若生产物是当作商品生产出来,它的价值,就是观念地表现在它的价格之上。那价格不会丝毫变更生产物之现实的使用形态。不过,如像金银之类的商品,那是成就货币的机能,并专门当作货币,留在流通领域(那怕它是采取贮藏货币或准备金的形态,它依旧是潜伏地留在流通领域)。这事实,是商品生产过程这一个确定的社会形态所赍来的纯粹产物。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是生产物之一般的形态;生产物的最大部分,是当作商品生产出来,从而,都不得不采取货币形态的。商品量不断增大,社会财富中当作商品的部分不断增大,由是,当作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乃至准备金等等而作用的金银的范围,也相应地增大。这些担任货币机能的商品,既不加入个人的消费,也不加入生产的消费。它是固定在当作单纯流通机械形态上的社会劳动。社会财富的一部分,必须拘束在这种不生产形态上。但在此外,还有一种事实存在,那就是货币的磨灭,需要不断的代置,或把生产物形态上的更多的社会劳动,转化为更多的金银。这种代置费用(Ersatzkosten),在资本主义发达的诸国,达到了显著的额数,因为在此等国家,拘束在货币形态上的财富部分,是极为可观的。当作货币商品的金银,从社会的立场看来,也是代表只起因于生产的社会形态的流通费用。它是商品生产一般的虚费(不生产的但必要的费用)。这虚费,是随着商品生产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而增大的。它是必须在流通过程内牺牲的社会财富的一部分[4]。
本章完